丽水网讯 “赢了官司输了钱,金融案件执行难”,一度困扰着金融机构。为进一步维护合法金融债权,化解金融机构不良信贷金融风险,优化我市当前的金融发展环境,市中院加大审判执行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这些年,我市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有所增加,仅我市工商银行一家金融机构,全市九县(市、区)的不良贷款案件就有58起,总额达300多万元。银行的不良贷款,对银行的正常经营和发展产生较大影响。 为了清理金融“老赖”,自今年11月中旬起,市中院组织专职人员对2006年以来涉金融债权的未执结案件进行认真排查,清理出重点案件200多件。当月27日,市中院迅速成立涉金融贷款执行案件专案组。 市中院执行实施处负责人程建勇介绍说,在具体执行中,市中院对不同的执行对象采取了不同的执行方法。对于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将通过媒体曝光、查控、拘留等一系列强制措施,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迫使被执行人减少活动的空间,促使他履行义务,帮助银行收回不良贷款。对有市场前景的被执行企业,在维护金融债权合法权益的同时,通过执行和解、债务重组等一系列措施,尽量帮助被执行企业渡过难关,维持生产。 据了解,市中院清理出的200多件重点案件,经过头10天的集中处理,为金融机构收回不良贷款达5000余万元,有力的打击了对金融机构借款“欠、赖、拖”的不良风气,保证了各金融机构的经营安全,为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记者 肖堂峰 通讯员 周海燕 张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