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司法基本规定
一、法院干警“五个严禁”
(一)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二)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三)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四)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五)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五个严禁”规定之一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违反“五个严禁”规定之一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违反“五个严禁”规定受到处理的人员,当年考核等次应当确定为不称职。
二、“十个一律”
(一)公务接待一律不准安排宴请和夜宵;
(二)工作用餐一律不准上酒;
(三)同城一律不得安排公务用餐;
(四)下基层工作时一律不准接受宴请和夜宵;
(五)工作日午餐和公务出差期间一律不准饮酒;
(六)上班时间、工作日午休时间和公务出差期间一律不准参加打牌、打麻将等相关活动;
(七)任何时候一律不准参加带有赌博性质的打牌、打麻将等活动;
(八)一律不准违反规定打听案情或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九)一律不准因案件相互请托或接受吃请、娱乐等活动;
(十)任何时候一律不准参与涉“情色”性质的活动。
举报投诉方式
一、本院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0578-8181302
信访电话:0578-8181134
举报信箱:court_zjsc@qq.com
书面举报:邮寄到“遂昌县人民法院 监察室(收)”,邮编323300
二、上级举报途径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 http://jubao.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