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遂昌法院 > 审判流程 > 司法文件
关于加强下班期间外来人员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3-11-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期发现我院在下班期间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如没有对外来人员进行清场、外来人员随意进出等。为保障院内安全,现将下班期间外来人员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安检值勤法警要做好外来人员的进出登记。下班时应当核对登记簿,检查有无滞留人员,并检查安检范围以内的办公场所。发现无故滞留人员的,应当劝离。

二、值班室人员负责安检门以外区域的清场。安检值勤人员应做好与值班室的衔接,避免出现安全死角。

三、已过下班时间,但庭审仍未结束的,值庭法警负责督促相关人员在庭审结束后离开本院。

四、已过下班时间,但仍由本院干警接待的人员,由接待的干警负责陪同其离开本院。

五、下班期间,除本院干警陪同外,值班室不得准许外来人员进入院内。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0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遂昌县人民法院涉县人大代表诉讼案件管理办法
上一篇: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务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规定(试行)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主办:遂昌县人民法院 地址: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平昌路279号 电话:0578-8180826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578-8180567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