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庭、室、科、队、处: 自觉接受监督是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保障,也是人民法院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为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积极探索和完善接受监督制度,决定聘任吴强等8位县人大代表、程利贤等7位县政协委员担任我院特邀司法监督员(名单详见附件)。特邀司法监督员的主要职责为:根据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法院审判纪律、审判作风、廉政建设等实施监督,提出批评和改进建议;参加法院有关廉政等方面会议;旁听案件庭审,对审判人员的司法礼仪、庭审驾驭和庭审程序、实体处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参加有关司法检查活动;参与法院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法院有关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就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对重大、敏感案件的处理,协助法院做好相关沟通和宣传工作。 本院各部门要认真实施有关司法监督员工作的规定和制度,做好与特邀司法监督员日常的联系和接待工作,安排好各类相关的活动,为特邀司法监督员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对特邀司法监督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要高度重视,虚心听取,认真分析、研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落实,实现法院工作整体水平、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的不断提升。
附件:遂昌县人民法院特邀司法监督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