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根据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院党组决定从2014年2月开始,到2014年9月基本完成,在我院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发〔2013〕4号和浙委发〔2013〕25号文件精神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省高院“十条措施”、市中院和县委实施意见为切入点,以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为重点,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更加注重解决问题,更加注重领导带头,更加注重群众参与,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分类指导的要求,认真抓好自我剖析和整改提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审判执行工作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提振党员干警的精神状态,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山区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二、总体要求 按照县委《实施意见》和市中院《实施方案》,结合法院职能任务,本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目标任务是:围绕“强理念、抓作风、提能力、树形象”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着力打造“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法院,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整个活动中,要坚持: 1、领导带头,党员参与。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身体力行,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听取群众意见、带头深入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抓好整改,发挥示范作用。坚持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党员,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员干警人人参与、人人得到教育提高。 2、正面教育,弘扬正气。坚持正面教育贯穿活动始终,注重发挥本院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大力弘扬先进典型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精神,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教育作用,增强党员干警学习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 3、依靠群众,开门教育。坚持让群众参与教育活动始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征求意见建议活动,切实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审判机关发生的新变化、新气象。 4、直面问题,开展批评。继承和发扬延安整风精神,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改正缺点,修正错误,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执法办案工作实际,深入分析审判、执行作风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 5、边整边改,务求实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紧密联系工作、思想、生活实际,不等不靠,边教育边实践边整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及时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为公正廉洁为民、提升法院工作整体水平的实际行动。 三、重点任务 要紧紧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回应群众关切,注重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转变审判作风,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聚焦“四风”,以县委“执行力锻造年”建设为重点,切实解决法院工作中存在的不良作风问题。通过开展执行力“十大行动”,解决本院表现出的“四风问题”。重点解决班子成员创先争优意识不强、抓队伍管理力度不够,中层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作用不明显,年青干警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个别干警在困难面前不敢担当、工作主动性不够,庸懒散拖、精神不振,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效率低下、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个案执法不公等问题。 (二)固本强基,以县委“先锋遂昌”建设为切入点,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刻反思与百姓的感情深不深、与百姓的距离远不远、百姓在心中的分量重不重。以司法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公仆情怀,认真对待群众的每一个诉求,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努力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信任和拥护,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当事人利益实现。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把服务送到群众的家门口。 (三)攻坚克难,以县委“五美共建”为着力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围绕“五美遂昌”建设和“五水共治”行动,加大对城市更新和涉水违法案件的指导和监督,严惩此类刑事犯罪,为我县“目标强县富民、空间东进西拓、产业扬长补短、民生与时俱进、社会和谐幸福、发展科学持续”战略实施具体路径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把为民办实事与转作风、改作风结合起来,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突出抓好社会反映的立案难,审判程序和实体处理瑕疵,执行措施不规范、不到位,对诉讼参与人和信访人态度不耐烦、法律释明简单粗糙等问题。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对如何公正高效办好案件、其他部门如何做好服务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完成,年初向院党组公开承诺,年终接受党组和全院干警的评议。 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努力达到: 1、牢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点,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确保司法审判工作的正确方向。 2、不断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坚决落实中央、上级法院和县委关于端正群众态度、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要求,认真、严谨、高效地做好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工作,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坚决清除和抵制做事贪图虚名、弄虚作假,讲大话、套话、空话,敬业精神不强、服务态度较差,特权思想严重、漠视群众利益和诉求等不良现象,认真汲取瑕疵案件的教训,严格依法办案,规范法律适用,把握裁判标准,真正做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3、切实强化司法为民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充分发扬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多深入乡镇农村、深入群众,掌握人民群众对法院的真实反映,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环节方便群众诉讼,确保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4、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司法公正;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省高院“十条措施”,自觉抵制执法不公、司法不廉、享乐骄奢等不良风气,严于自律,廉洁执法,公正办案,夯实司法为民意识,努力培养形成以公正廉洁为荣、以勤政为民为荣、以干事创业为荣的良好风气。 四、方法步骤 按照县委要求,我院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安排在2月到9月进行。将学习教育、查找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贯穿活动始终。县委第十督导组将对我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为认真落实好县委要求,既把规定动作抓到位,又搞好自选动作,体现法院特色,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分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3月上旬—5月中下旬)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找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筑牢群众观念,为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奠定思想基础。 1、及时动员部署。于3月上旬召开教育实践活动党组(扩大)会和部署动员大会,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党组书记、院长叶晓生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县委第十督导组组长郑建云传达县委有关精神,并对活动开展提出要求。本院全体党员干警参加动员大会。各支部根据动员大会精神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再动员再部署,确保人人参与,教育实践活动按期有序推进。动员大会结束后,在参会人员范围内开展民主评议。评议内容包括:一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二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等。 2、认真组织学习。围绕解决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按照“多一些集中学习、多一些交流讨论、多一些有效载体”的要求,在保证学习时间、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增强学习实效上下功夫,把学习教育贯穿活动始终。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警集中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之江新语》、《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建设重要论述》和《习近平同志对丽水工作的重要指示》等7本必读书目及《赵洪祝同志对丽水工作的重要指示》、《夏宝龙同志对丽水工作的重要指示》、《李强、乔传秀、王辉忠同志对丽水工作的重要指示》等资料汇编。二是开展“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专题学习。以“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专题,采取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支部学习、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基础上,联系法院工作和干警队伍实际拓展学习内容,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对人民法院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孟建柱同志、周强院长有关重要讲话和县委杜兴林书记对政法工作提出的要求,切实打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要坚持结合具体工作和个人实际学,带着问题学,边学习边反思,重点领会理论精髓,掌握内在规律,为优良传统注入时代内涵,避免学习教育“空对空”,集中学习时间为期一周,要求院班子成员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普通干部学习笔记不少于3000字。 3、专题进行讨论。一是开展“坚持司法为民,树立司法公信”专题讨论。组织干警围绕主题开展专题讨论,让每位同志都畅所欲言,直抒己见,重点从“为民理念是否牢固树立、案件办理是否公正高效、便民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司法作风是否切实改进”等方面展开讨论。通过讨论,让广大干警进一步明确如何在执法办案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等问题。二是围绕党的群众路线的时代内涵、法院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和危害,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四个专题”讨论。一是开展“三思三观”专题讨论。深刻反思与百姓的感情深不深、与百姓的距离远不远、百姓在心中的分量重不重,着力解决党性认识不强和群众观念不深的问题,牢固树立人民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价值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二是开展 “三问三思”“三破三立”专题讨论。深刻认识中央、省、市、县委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新部署,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观不正确、发展战略认识不到位问题,强化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司法保障落实。三是开展“我的责任我担当、遂昌发展我在先”大讨论活动。教育干部树立“遂昌不会落后,因为有我”的自立自强。四是开展“正面典型、反面案例”专题讨论。学习法院系统内的好人好事、先进事迹,剖析身边的反面案例、举一反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群众观念。根据县委的要求部署,院领导班子、各支部和各部门针对每个专题讨论时间不少于1天,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找案例,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 4、广泛征求民意。一是结合县“驻点走亲联心”活动。积极开展本院“网格走亲、服务连心”活动,结合法制宣传、带案下访、回访当事人等工作,依托微信司法服务平台、院长信箱、乡镇巡回法官、网格责任法官等载体,部署开展百件案件回访听民情、百名干警服务网格解民忧、重大案件审理破难题、服务重点项目促发展等活动,组织干警进村到企入网格,广泛收集基层群众的呼声和要求。院班子成员深入开展副科领导联系乡镇制度,深入基层,采取座谈、个别走访等形式,面对面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实打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二是采取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在法院内部局域网开设意见征求栏等方式,广泛征求干警的意见和要求,特别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三是开门纳谏。通过走访、发送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向有关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廉政监督员等广泛征求意见。同时,通过廉政回访、案件回访等途径,听取律师和当事人等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法院、法官工作的意见建议。 5、深化整治行动。按照中央“八项专项整治”和省委“六项集中行动”部署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文风会风治理、“严纪律、正作风、作表率”、提能增效、规范领导干部落实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专项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检查、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等专项行动,通过自查自纠、明查暗访,狠抓规定落实,切实消除学风不正、文山会海,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讲究排场、铺张浪费等普遍性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通报,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教育提高,促其改正;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又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 6、及时梳理意见。5月中上旬,院实践办在多种渠道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汇总材料,反馈给院党组和各相关部门,为下一步撰写对照检查发言提纲提供依据。5月底前,将分类汇总的意见和建议,经由督导组审核后上交县委活动办。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6月上旬—8月上旬)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通过大家提、自己找、集体议、互相帮、上级审、群众评等方式,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分析查摆问题。对前期征求到的意见情况进行归纳梳理后,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将征求到的对班子的意见进行通报,并组织大家集体研究,逐条逐项地进行分析,对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反对“四风”的具体要求,找出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同时,组织广大党员、干警开展讨论,帮助找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此外,结合法院工作,进一步拓宽问题查找途径。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登记接待工作,注重透过群众诉求查找问题;广泛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深入剖析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原因;认真开展审务督察和效能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院党组和各相关部门反馈。 2、开展谈心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即6月中旬,在全院开展为期1周的集中谈心活动,院党组书记与班子每名成员谈心,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分管领导与分管的部门同志谈心,部门中层领导与该部门的同志进行谈心;普通干警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进行谈心活动,领导可以主动约谈,干警本人也可以预约领导进行谈心。 3、找准“四风”问题。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上级法院和县委实施意见,认真对照党章,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照中央和省委下发的“四风”问题具体表现,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通过多种方式,深入查找、认真梳理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书面条目式列出个人突出问题,交由县委及其督导组审核把关。 4、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分类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担当精神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对照检查材料要由党组负责同志和督导组审核把关。组织全体党员干警聚焦“四风”,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思想根源。 5、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6月中旬至下旬,院党组和机关各党支部,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围绕“四风”问题,集中时间、自上而下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为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重点要把好“三个关节点”:会前,要开展多层次地深入谈心活动。会议开展前,要及时向县委督导组汇报会议召开时间、主要内容,邀请督导组全体成员全程参加。会上,要按照“人人说我、我说人人”的要求,围绕问题进行剖析,既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努力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整个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天。会后,院党组要在一定范围内适时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让群众知道查什么、查了什么,改什么、怎么改。各党支部也要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党组班子成员要按照双重组织生活规定,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做好督导点评工作。 6、及时报送两个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7月中旬前报送两个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总结,按照相关要求,报送内容包括:会议准备、会议特点、会议收获、下步整改措施和努力的方向等情况,同时附我院《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纪要》。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8月中旬—9月底)重点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 1、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针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各部门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按照“常规性问题加大力度解决、遗留问题集中攻坚解决、新发现问题及时跟进解决”的“三句话”要求,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根据问题的轻重缓急和任务的难易程度,逐个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时限和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使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坚持把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作为整改工作的重点,尽快加以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积极研究措施办法,提出中长期解决规划。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通报,班子成员要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突出问题制定个人整改措施。院里将于8月下旬公布整改承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全面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中央“八项专项整治”和省委“六项集中行动”部署要求,紧贴法院实际,立足审判职能,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和审判工作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一是围绕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规范化、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坚决避免衙门作风,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热情、文明、高效的诉讼服务;二是围绕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立案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推进法庭诉讼服务一体化和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委托评估鉴定增效工程,健全执行工作“五大系统”建设,切实方便乡镇群众诉讼,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围绕解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庭审规范化建设,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和通报问责机制,促进严格公正廉洁司法。 3、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持边教育边实践边整改的原则,着眼于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及省高院“十条措施”,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在全院开展集中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需求和呼声,进一步加大阳光司法的力度,坚持除法律另有规定的该公开的一律公开,该上网的一律上网,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活动的了解和理解。同时,开展“优化窗口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两个窗口”建设,优化立案信访服务功能,打造利民便民平台,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4、着力健全完善制度。着眼于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结合查摆问题和专项整治活动,探索建立涉法舆情收集、核实、回应制度和执行申请人情况反馈联系制度,积极构建听民声、转作风、促工作经常性机制。同时,对现行的司法便民、司法公开、司法廉洁、审判管理等各项制度,以及法官行为规范等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检查,行之有效的继续严格执行;不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的尽快修改完善;实际工作中需要而尚未建立的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堵塞制度漏洞。在此基础上,对全院的规章制度进行汇编,建立更为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并狠抓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等现象,努力形成依靠执行制度解决作风问题的长效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5、搞好活动总结汇报。9月下旬,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搞好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对下一步如何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出要求,对已经解决的问题,要抓好巩固和提高,防止出现反弹;对尚未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努力找出症结所在,防止久拖不决,并向县委督导组作出汇报。 四、组织领导 (一)建立领导小组。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叶晓生同志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晓法和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力民两位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郑爱芽同志兼任主任,成员由机关党委、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行装科等相关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组织联络组、综合文字组、督查指导组3个小组,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经常性督查,了解通报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注重搞好结合。要正确处理好教育实践活动与审判执行等工作的关系,做好结合文章,防止一刀切、左右一个样、上下一般粗。要针对不同部门不同职能任务、不同岗位特点,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突出解决不同的问题;不同环节、不同时间要采取不同的方式措施,确保活动开展符合实际、扎实到位,切实把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激发出来的积极性,及时引导到当前各项工作上来,以活动促工作,以各项工作的进展检验活动的成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反映本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大力宣扬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院机关内网开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经常性督查,了解通报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党支部和个人,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确保每一环节、每一内容步骤落到实处,力戒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不虚”、“不空”、“不偏”。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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