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7日在遂昌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遂昌县人民法院院长叶晓生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矛盾化解,加强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990件(含旧存99件),结案2888件,同比分别上升11.5%和11.9%,审判执行工作继续保持良好运行态势。法院全面工作考评名列全市法院第一,多项工作获省、市法院嘉奖,继2010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2011年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后,2012年又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一、牢记使命服务大局,助力发展有新成效 始终立足我县发展大局来谋划和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坚持能动司法,延伸司法职能,前置司法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重点项目是县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强力引擎。为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确保我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我院选派多名业务骨干参与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参谋作用,积极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动开展调研,提出解决对策,如在审判中发现私自转让安置房等问题后,所做的调研引起各级领导重视,对完善我县农民异地转移脱贫致富工程起到良好促进作用。 依法保障企业健康发展。2012年,我国经济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中小微企业不同程度地面临经营困境。为此,我院积极开展“进村入企”活动,走访企业30余家,深入排查企业纠纷隐患,了解企业困难与司法需求。为妥善处理涉企纠纷,努力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正确发挥司法在保障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有关中小微企业案件的处置意见,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司法帮扶工作,通过慎用查封冻结措施、争取集中管辖、帮助资产重组等手段,成功帮扶5家因资金链断裂但有市场前景的困难企业化解债务危机。 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从治理纠纷矛盾源头出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推进社会矫正制度的健全完善,帮教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60余人次。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对少年犯进行回访帮教,取得良好效果,2012年我县未成年人犯罪率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9份,有效推动了社会管理的优化。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通过召开府院联席会议、举办法律讲座、编发行政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知识手册等形式,指导有关部门规范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山林权属登记、婚姻登记等行政执法行为,行政争议明显减少,有力推进了法治遂昌建设。 二、惩治犯罪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有新作为 强化司法“定纷止争”的功能,借助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提高解决复杂社会矛盾的司法能力,为遂昌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做出积极贡献。 宽严相济打击犯罪,全力守护平安遂昌。正确把握刑事政策、民意基础和社会效果,做到宽严依法、宽严有度,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41件,同比上升72.1%,判处罪犯368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1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72人,对179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处以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严厉惩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赌博等妨害社会秩序的犯罪103件208人;从快审结危险驾驶案件47件47人;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5件19人;稳妥审理了非法采矿、网络赌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新类型案件。为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保障刑事审判公正透明,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进行规范化量刑,有效避免了量刑畸轻畸重现象的发生。 以和为贵调处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注重刑事和解,最大限度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刑事和解率达100%,挽回被害人损失218万元,有效缓和了矛盾冲突。如发生在云峰工业园区,因征地补偿纠纷引发的柳建青过失伤害案,双方对立情绪严重,法律争议较大,社会影响较广,经过我院数十次反复沟通协调,终于促成被告人主动赔偿损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一起双方均扬言并已着手上访的棘手案件最终得到妥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统筹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努力从根本上平息纠纷,全年审结民商事案件1391件,调解撤诉率达64.8%,通过执行和解清偿的标的占到23%。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大诉调对接工作力度,共诉前引导调解纠纷334起,引调成功率达到29%,司法确认调解案件310件,我院被评为县“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主动细致化解信访,切实避免矛盾激化。畅通信访渠道,坚持领导随时接访、法官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做法,全年处理群众来信41件,接待群众来访97件次,其中院领导接访36件次。借助省高院齐奇院长等领导开展“进村入企”、“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之机,启动三级法院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了“雷某停尸信访案”和“黄某涉军信访案”等5件信访积案。同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和判后答疑工作,努力从案件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一审息诉率达96.8%,全市排名第二。 三、践行宗旨保障权益,司法为民有新举措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重视保护涉案民生,努力使司法途径成为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不断创新便民诉讼措施。为进一步方便群众立案,不断完善立案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创新预约立案、网上立案等方式,立案大厅被省高院评为省级立案信访“文明窗口”。为加快办案速度,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4%,缩短了审理时限。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减少当事人诉累,到偏远乡村就地开庭,巡回办案165件次,并首次利用QQ远程视频审结一起离婚案件。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发放“诉讼风险须知”等材料近万份,进一步提高了公民法律意识。 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利益。建立绿色维权通道工作机制,对赡养、抚养、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加大农民工讨薪维权力度,春节前后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办理劳动报酬案件220件,追回欠薪122万余元,被《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27.53万元;通过争取省市县三级司法救助,为15名正当利益不能实现、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申诉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力度,切实开展扩大指定辩护工作,为54名可能被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无力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充分保障了刑事被告人的诉讼权益。 最大限度保护胜诉权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能否实现,执行是关键。为此,我院狠抓内部管理,着力破解制约执行工作的瓶颈,探索建立了“执行会诊”工作法,一批疑难案件得以执结,该方法被省高院在全省推广。组织开展执行程序终结案件回访活动,对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及时恢复执行,有效规范了程序终结的适用。继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体系,开通网上“点对点”查控系统,通过系统发出查询单3371件;用足执行惩戒手段,全年曝光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38人,采取查封、冻结、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143件次,全年共执结案件907件,实际执结747件,实际执行率达82.2%,比上年增加20.5个百分点,执行成效明显提升,我院为此荣获全省“综合治理执行难优秀法院”称号。 四、创新机制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有新成果 始终按照“强理念、抓作风、提能力、树形象”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我院各项事业实现快速发展。 严格作风纪律,反腐倡廉长抓不懈。坚持廉政教育,通过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警言警句创作、廉政演讲和知识竞赛、廉洁司法教育日等活动,确保反腐警钟长鸣。积极构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针对审判、执行、后勤等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细致的防控措施。强化监察职能,以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为重点,建立严格的责任倒查机制。狠抓作风建设,推出法官便民服务日志和执行工作日志制度,严格落实院风巡查制度,开展中层干部民主测评,强化一岗双责,努力纠正干警的懒散作风。 加强精细管理,质效意识逐渐增强。为有效提升办案效率,通过严密监控办案时限,研判审判数据特点,掌控审判数据走势,督促办案进度,平均办案用时全市最短。为实现对法官庭审行为的实时监督,提高案件庭审质量,扎实推进庭审录像工作,庭审录像率达到99.5%。在坚持常规案件质量评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两评查”活动,对所有法官随机抽取10%的裁判文书和庭审录像进行评查,进一步增强了法官质量意识。2012年,在27项列入全省法院考核的审判执行质效指标中,排名进入全省前十的有10项,质效考核在全市法院排名第一,队伍整体执法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坚持文化兴院,队伍面貌明显改观。深入开展“公正、廉洁、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恪守职责、忠诚事业”大讨论、举办主题征文、国防知识讲座、赴革命老区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坚定干警爱党爱国爱民信念。加强业务学习,开展优秀文书评选和业务知识测试,举办法官论坛,组织干警参与学术征文,先后在省市刊物发表论文26篇,法官理论水平明显提升。提倡健康业余生活,成立了篮球队、乒乓球队、女子健身队,在文体竞赛中获得良好成绩。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开展优秀办案能手、调解能手评选等活动,涌现出“县十佳勤廉干部”等先进个人,全院共有13个集体和15名个人受到省、市、县表彰。 五、依托监督提升公信,司法公开有新进展 在苦练“内功”的同时,更加重视开门纳谏,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全面公开司法信息,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确保正确履行职责和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联络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落实院长定向联络人大代表制度,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加强与代表和委员的沟通联系,悉心听取意见和建议。落实我院制定的《定向邀请旁听制度》,邀请与案件涉及领域相关的人大代表参与旁听庭审45人次。认真贯彻人大对法院年度工作报告和执行工作专题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拓宽监督渠道,不断提高法院工作透明度。加大法院门户网站建设力度,全面公开裁判文书等群众关注的事项,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52%,网站浏览量达6.8万人次,使网站成为司法公开的重要平台。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514人次走进法院,直观感受司法过程,并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人民陪审员监督作用,促进司法民主,陪审率上升至77.3%。严格实行委托拍卖、鉴定公开制度,采取当事人到场随机摇号选定拍卖、鉴定机构,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监督的方式,使拍卖、鉴定过程透明公正,我院被省高院评为“司法技术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借助舆论媒体,充分发挥司法宣传作用。加强法制宣传,全年共在各级媒体发表稿件256篇,有力增进了社会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积极做好舆情收集工作,把舆论作为检验自身工作的重要考量,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完善新闻发布工作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和媒体对热点问题和热点案件的关切,就危险驾驶案件情况等内容召开新闻发布会,充分保障了公众知情权。 六、科学谋划有序落实,后勤保障有新发展 以推进法院新大楼建设为重点,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设施装备,改善执法条件,为法院实现科学发展夯实物质基础。 树立精品工程意识,新大楼建设顺利推进。经过科学规划和精心设计,作为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的法院新审判大楼在去年年初正式破土动工。在施工过程中,我院积极争取资金落实,加强现场检查,督促施工进度,优化施工方案,控制工程成本,严格执行项目月通报制度,先后解决了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深基坑支护和山体排洪等难题,大楼建设有序推进,主体工程有望在三月底前结顶,项目推进工作获得县委表彰。 贯彻科技强院方针,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着力构建以科技为支撑的后勤保障体系,先后开发利用了文书智能纠错系统、执行查控系统、办案助手等办公软件,升级了审判管理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办公效率和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开展诉讼档案电子化工作,将档案进行电子化扫描,以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方便群众查询,该项工作正在顺利推进。 各位代表,法院在过去的一年中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在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各类纠纷矛盾易发多发,司法环境更趋复杂,人民法院肩负的任务更加繁重。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一是执行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执行难问题尚未彻底解决,执行不力、逃避执行、干扰执行等现象时有发生,执行查控系统建设还面临一定困难。二是司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司法过程中不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把握时代脉搏,准确适用法律、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三是队伍管理需要进一步严格。个别干警仍然存在言行不文明、工作不细致、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四是司法保障需要进一步加强。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法院“案多人少”的局面没有彻底改变;恐吓法官、暴力抗法的事件时有发生;法院大楼建设任重道远,资金仍然存在较大缺口,等等。对此,我院将直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找准重点和突破口,尽最大努力加以克服和改进。 2013年工作重点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围绕“树团队精神、创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深化“八项司法”,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提高服务大局、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水平,着力为建设山区科学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能动司法,优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紧跟发展形势,立足我县实际,认真研判改革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切实保障涉案民生。要妥善审理好事关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类案件,深入落实关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稳妥把握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犯罪的界限,着力做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文章。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吃透吃准立法本意,克服机械办案思想,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讲究办案技巧,把握好敏感案件的法律适用尺度和处理时机,努力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强化规范司法,推进法治遂昌建设进程。要更加规范执法行为,以新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实施为契机,加强诉讼法的培训学习,正确适用小额诉讼、担保权实现、非法证据排除等新制度,保障群众诉讼权利;切实履行在人代会上作出的承诺,继续加强对程序终结案件的督查,确保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得到有效执行。要更加规范阳光司法,通过扩大裁判文书上网率、加强人民陪审工作、创新网络司法拍卖等举措,增强司法透明度。要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意识,扩大监督渠道,完善联络方式,以监督促进司法公正。要更加规范诉讼秩序,加大对虚假诉讼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倡导诉讼诚信,引导社会诚信的建立。 三是加强队伍管理,树立更加良好司法形象。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继续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司法为民理念,通过有系统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开展技能竞赛、学术研讨等活动,切实提高依法办案水平,着力提升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院的方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加强以中层干部为重点的队伍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始终保持对不公不廉行为的高压态势,着力提升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是抓好后勤保障,不断改善诉讼服务条件。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化管理平台和门户网站建设投入,加快推进档案电子化工作,把信息化与公开化有机结合起来,以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要继续增加执法装备投入,添置车载巡回法庭等办案设备,进一步加大在偏远乡镇开展巡回审判的力度,继续提升司法服务群众的能力。要依靠党政部门、上级法院及社会各界的支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快建设步伐,努力把法院新审判大楼建成精品工程,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环境。 各位代表,站在2013年的新起点,我们肩负新任务,深感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更加开拓进取的精神、更加求真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县“加快转型跨越、推动强县富民,全力建设山区科学发展示范区”而努力奋斗!
附件一: 名词 注 释 1、刑事和解:是指受害人和刑事被告人通过协商达成经济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作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处置的诉讼活动。 2、司法确认调解程序:是指民事纠纷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后,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使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司法程序。 3、法律“六进”:指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普法活动。 4、“两评查”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在全国法院系统部署的庭审和法律文书评查活动,以进一步促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5、“进村入企”活动:是2012年浙江省委为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有关要求,以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方式,在全省开展的以“进村入企、助推发展、强化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大走访活动。 6、“两排查一促进”:省政法委在2012年2月统一部署的,以行政村和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排查整治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问题,促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完善落实的专项活动。 7、QQ远程视频庭审:是法院利用QQ这一公共网络通讯工具,使身在异地,不便到法院参加诉讼活动的当事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功能参与庭审的一项便民举措。 8、扩大指定辩护工作:是指在法定情形之外,符合一定条件的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以保护其辩护权的做法。 9、执行会诊法:我院探索建立的,采取每周在执行局范围内进行“小会诊”、每月在院领导参加下进行“大会诊”的例会形式,由执行干警汇报前期工作情况,并重点对未执行的案件进行集体研究,分级处置,寻找执行突破口的工作方法。 10、执行程序终结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以金钱为执行标的案件执行中,经强制执行后,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终结此次执行,待发现债务人的财产后,债权人可依此裁定再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制度。 11、网上“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通过建立法院与金融、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的信息网络系统,实现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存款、工商登记、房地产等信息的快捷查询和控制。 12、小额诉讼程序:是指法律关系清楚、争议不大并且标的额较小的民事纠纷,基层法院实行一审终审的一项新的民事诉讼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