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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法院2013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4-03-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14313日在遂昌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遂昌县人民法院院长 叶晓生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在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目标强县富民、空间东进西拓、产业扬长补短、民生与时俱进、社会和谐幸福、发展科学持续”战略路径,以“公开、公正、公信”法院建设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029件(含旧存102件),结案3919件,同比分别上升34.75%35.7%,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着力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建设。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抢劫、故意伤害、强奸、放火等案件26件,判处罪犯37人。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审结涉毒犯罪案件15件,判处罪犯16人,其中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审结社会高度关注的团伙生产、销售假创可贴案件,判处罪犯13人,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59件,判处罪犯59人。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审结作案范围横跨我市五个县(市)、金额高达80多万元的全市最大医保诈骗案,判处罪犯18人,其中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加大反腐力度,审结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10件,判处罪犯19人。坚持惩罚与教育并重,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刑事特别程序保护制度,未成年犯非监禁刑适用率为94.7%。巩固“扩大指定辩护”成效,为51名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益。对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过失犯罪等,大力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刑事和解率达50%。进一步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努力确保司法裁判尺度统一。全年受理刑事案件242412人,审结240410人,同比分别下降0.41%和上升15.17%,无案件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我院被评为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妥善化解矛盾,力求定纷止争。民事审判坚持以民生为导向,以调促和、以判止争,加大对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民间纠纷的调解力度,促进家庭和睦、社区和谐;对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案件,注重利益平衡,引导理性解决纠纷,尽可能减少冲突和对抗。全年审结民事案件480件,调撤率达63.37%。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成立司法调解中心,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提高基层调解能力,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纠纷444件,对450份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诉前参与化解湖山新街宾馆“1119”三人中毒死亡事故等重大纠纷,诉调对接更加紧密。

创新工作机制,维护市场秩序。继续坚持企业约谈制度,与涉企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府院联动,引导困难企业进行债务和解和资产重组,稳妥审结涉中小微企业纠纷374件,帮助多家企业渡过债务危机,促进了企业的转型升级。开展金融债权集中清理专项活动,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融资纠纷697件,结案金额2.8亿元,有效维护了金融秩序。构建诉讼诚信体系,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对一起涉嫌犯罪的虚假商事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全年审结商事案件1526件,同比上升82%,为我县经济平稳运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院被评为全省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二、着力践行司法为民,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努力破解执行难。进一步完善与金融、建设、公安等部门的网上点对点查控系统,全年通过查控系统申请财产查控4671件次,查控效率明显提高。继续推进征信体系建设,向人民银行报送未履行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260条,通过各类媒体曝光234人,协调有关部门对失信人在投资、融资、投标等方面加以限制,促进了社会诚信的建立。深化反规避执行工作,加强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拘留拒执人员16人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2件,对失信被执行人起到很好的威慑作用。大力开展农民工欠薪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案件94件,到位金额达155万元。全年受理执行案件1226件(含旧存102件),有效执结955件。

完善诉讼便民利民举措。坚持从司法为民的大处着眼,从完善服务的细微着手,推出网上立案预审查、电子送达、简化诉讼费结算流程等新的便民措施。全年到乡镇巡回办案120余次,通过远程视频审结民事案件2起,其中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分别居住在世界三大洲的四个国家,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对涉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落实司法救助等便民利民措施,全年为困难群众减缓免交诉讼费36.29万元,确保每一位困难群众都打得起官司。落实刑事被害人和申请执行人司法救助制度,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为14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5.5万元。

切实保障申诉信访权利。坚持院领导直接接访和定期下访制度,重视群众初信初访,加强审理释明、判后答疑和思想疏导工作,耐心做好释法析理,依法解决合理诉求,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接待来访36批次,来信29件,信访数量同比明显减少。一审民事行政息诉率达96.2%。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发挥再审的监督、纠错作用,对存在瑕疵的1起商事申诉案件,由院长决定提起再审。

保障重点项目推进。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对重大项目建设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参加低丘缓坡开发、“三改一拆”等政策处理工作组或协调会,提供法律咨询,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依法慎重处理涉及重点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房屋腾空、损害赔偿等热点、难点案件,如处理一起影响省重点项目51省道改建工程正常施工的纠纷时,十余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最终促成和解,及时恢复施工,有力推进了重点工程建设。

大力促进依法行政。做好行政审判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根据中院集中管辖的规定移送4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9件,全部予以执结。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针对在审查过程中发现部分行政案件在程序、适用法律、文书制作上存在的不足,主动与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提出整改意见,提升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配合县委组织部,通过观摩庭审及座谈等形式,对全县新任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警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政意识。制订本院《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联系乡镇(街道)制度》,与基层携手建立纠纷防范网络,提高纠纷处置能力。建立乡镇发案情况通报制度,首次发布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审判白皮书,指导基层组织提高依法管理水平。针对人民调解与刑事和解在程序上衔接不畅的问题,向公安、检察机关发送司法建议,规范诉前刑事和解,减少了二次纠纷。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全年共深入乡村、学校、社区进行法律宣传和法制教育12次。积极开展未成年犯帮教活动,对所有未成年犯进行定期回访,我县青少年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值。

四、着力推进阳光司法,提升司法公信

不断推进司法公开。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开通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在网上查询案件的审理、执行进度。发挥数字化法庭的优势,选择典型案件在互联网上点播。在网上公布裁判文书900余份,及时公开开庭排期、司法拍卖等信息,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抓好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在全省法院开通首个微信服务平台,群众可以通过手机方便地获得我院诉讼服务和司法信息,该做法在全省法院予以推广。

大力开展司法网拍。确立“网拍优先”原则,率先在我市网拍成功,上网拍卖标的物13件,平均溢价率为75.6%,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6.4万元,其中一起拍卖单笔成交金额达到670万元,有效盘活了被执行公司的资产,使其走上良性发展道路。司法网拍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也使司法拍卖工作更加公开公正。

增强司法良性互动。及时向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通报群众关注的案件,全年在各类媒体上发表新闻稿件340余篇。提高新媒体环境下新闻宣传和社会沟通能力,召开集中执行活动、打击毒品犯罪等主题新闻发布会6次,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12次,邀请800余人参加,增进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五、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能力

强化质效管理。开展以规范庭审、提升技能、优化指标等为主要内容的“强管理、提质效”系列活动,不断增强干警的案件质效意识。加强案件质效管理,定期开展裁判文书评选活动,落实审委会委员庭审评查制度,实现裁判文书和庭审两评查机制常态化,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二审改判瑕疵率从上年度的8%下降为0。坚持实行执行会诊制度,强化疑难复杂案件的集体决策,该做法被省高院在全省推广,后又被最高院在全国推行。加强对执行程序的监督,出台《执行程序终结适用管理办法》,严格终结适用条件,明确定期“回头看”的频率,减少了程序终结的随意性。在执行局设置“一庭三科”,优化分工合作,强化监督制约,提高了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审判和执行质效考核均名列全市第二。

强化队伍建设。坚持廉政警钟长鸣,组织开展了廉洁司法教育周和“学规定、强党性、树公信”廉政主题教育月等活动,使干警牢记“五个严禁”、“八项规定”、“十个一律”等纪律要求。充实干警精神生活,积极开展“走进书屋”读书月、学术研讨会、文体健身等活动,队伍整体精神面貌进一步改善,在全县女子健身操比赛、全县微型党课演讲比赛、全市法院系统乒乓球赛等活动中均获得优异成绩,多名干警分别获得市劳动模范、最美丽水人、最美遂昌人等荣誉称号。

强化后勤保障。全力推进新审判大楼建设,严格控制成本,狠抓工程质量,大楼主体于去年4月结顶。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完成2000年以来档案电子化扫描工作,方便群众查询,为档案规范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着力完善接受监督机制,改进法院工作

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6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法院视察、旁听和评议庭审、参加执行活动等,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院长分级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制订《法官定向联络县级人大代表制度》,由中层以上干部与代表结对联系,进一步方便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更加制度化、常态化。出台《涉县人大代表诉讼案件管理办法》,在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办好代表关注的案件。落实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主动邀请检察院介入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相关建议和提案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完善特邀司法监督员制度,增加人数的同时,更加注重人选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使监督更为有效。继续做好人民陪审工作,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到95%,同比增加19个百分点。

各位代表,2013年,县法院面对繁重的办案任务,全体干警尽心尽责,合力拼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任务,在全市基层法院综合考评中,连续第五年荣获一等奖,12个庭室、27名干警被上级表彰。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二是队伍教育和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干警对自己的纪律作风要求不严,损害了法院整体形象;三是司法公信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院将直面存在的困难和不足,找准重点和突破口,尽最大努力加以克服和改进。

2014年工作重点

2014年,我院工作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准确把握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形势,强化审判职能,深化司法公开,狠抓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为建设“五美遂昌”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主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更加主动服务大局,助推和谐发展。继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对暴力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等案件的打击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切实提高涉企司法处置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实效性,稳妥审理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金融借款、民间借贷、连环担保等涉企案件,多用柔性司法手段,采取灵活的保全方式,防止因司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帮扶企业渡过难关。妥善化解因城市更新、征地拆迁、整治污染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保障“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工作顺利推进。加强“三农”案件审判,稳妥应对农村房屋抵押、林地流转等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助推农村改革,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积极回应群众司法诉求,保障涉案民生。妥善审理和执行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大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加强诉调对接,努力使矛盾纠纷的化解取得最佳社会效果。加大对巡回审判工作的投入,注重工作实效,定期到乡镇巡回审判,做到“有案办案,无案说法”。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司法救助工作,努力扩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范围,丰富救助形式。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及时处理,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三、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努力追求公平正义。严厉打击拒执犯罪为突破口,以推进执行“点对点”查控系统和征信系统建设为重点,提高执行威慑,形成社会合力,努力破解执行难。加大对执行信息告知的督促力度,让当事人及时了解执行进展情况,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继续加大虚假诉讼查处力度,营造诚信诉讼的良好风气。以加强信息化管理为切入点,充分运用案件管理系统,定期进行质效分析,规范审判流程,缩短办案时限,结合典型案件通报、庭审观摩评议、裁判文书评选、提高小额诉讼等程序的适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对被上级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督办和追责,增强法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让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廉洁。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力推进“执行力锻造年”活动,认真剖析我院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案件风险防控等机制,加强重点岗位、重点案件和重要节点的监督管理,通过审务督查和司法巡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大力开展正风肃纪,着力提升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全面落实法官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司法为民意识,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提高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加强业务培训,通过技能比赛、岗位练兵等形式,着力提升队伍的职业素养。

五、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广泛接受监督。坚持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参与调解、监督执行,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沟通交流,听取意见,落实改进措施。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要求,做好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作用,推进司法民主。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认真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庭审视频直播、当事人案件信息查询等工作,加强公众对司法的了解和监督,以公开促进公正,以公正促进公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公开、公正、公信”的目标和要求,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建设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山区科学发展示范区而努力奋斗!
附件一:

名 词 注 释

1.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伪造证据、诈骗、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刑事犯罪。

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3.法律六进:指通过开展普及法律的活动,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4.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为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提出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利用政务网站、电话语言系统、手机短信平台、电子公告屏和触摸屏等现代信息技术,为公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效率的信息公开服务。

5.司法网拍:由浙江法院首创的通过淘宝网等网络平台进行的司法拍卖活动。司法网拍相对于传统司法拍卖具有零佣金、社会参与度更高等优点,拍卖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公正。

6.拍卖溢价率:指拍卖成交价与评估价的差价除以评估价的比例。溢价率越高,说明拍卖品实现的价值越高。

7.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人民陪审员构成中基层群众代表比例偏低的问题,要求各级法院确立2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目标,并确保在新增人数中基层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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