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法〔2017〕51号
遂昌县人民法院 执行指挥中心(执行综合科)实体化运作实施办法 (试行)
为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在执行工作中的总领统筹作用,更好发挥其决策部署、总体监督、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职能,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推动执行工作发展。根据最高院和上级法院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功能优化升级 为实现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在其原有来电接访、预警处置、现场指挥、执行会诊等功能基础上进行全面优化升级。落实执行案件执行线索的受理转办,应对一般突发事件,处置执行总指挥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命令,处理当事人举报线索及公安协控人员的带离工作。同时承担失信人员信息公开,阳光司法查询,查找执行当事人立案、调解、审判、执行等节点的文书和录像资料等职责。做好前台服务大厅与执行实施组之间的衔接协调工作,如举报、出警、执行信访、重大案件处理、执行现场指挥等,做出决策并发出指令。强化跟踪监督,对承接的各案各环节的处置、发出指令的内容等事项,录入专门的数据库并建立一对一销号制度,全程记录、全程留痕,确保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督促执行工作有序推进。 二、人员机构调整 执行指挥中心为本院的常设机构,下设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行综合科。 执行综合科负责执行指挥中心的日常事务工作,包括各类执行案件的流程管理、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统一管理全局执行工作的相关事项;基本解决执行难体系建设日常工作;执行评估考核、信息宣传、学术调研、数据统计、文字综合等工作;完善制度、总结工作经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具体职能及运作 (一)前台行政事务管理 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执行事务窗口,暂设三个常设窗口(配备专人负责),分别用于来电来人来访接待、日常执行事务受理(如执行法律文书的交接等)、评估拍卖事项办理(评估拍卖人员由法院对外委托公司专门派驻)。两个执行实施接待窗口,用于执行实施繁案组和简案组人员接见当事人。另设一个谈话接待室,用于执行人员约谈或者会见当事人。前台服务大厅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由执行综合科负责,具体执行业务由执行实施简案组负责。 执行指挥中心实现执行集约化管理,抽调专人负责执行案件流程的前期工作,从执行案件收案登记到发送相关法律文书再到发起网上系统查控,根据具体案情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简易案件分给执行实施简案组,繁难案件分给执行实施繁案组。确定不了繁简的,直接分给执行实施简案组或者由执行综合科斟酌确定。 (二)来电来人对接协调 在12368热线平台的基础上,开通512368执行指挥中心电话专线。由专人负责接听来电,回复相关咨询,受理或者转交相关执行事项。本着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和目标,当场可以释明或者办理的,当场回复办理。当场解决不了的,移交相关执行人员在限期内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或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 来访当事人确需与执行人员当面沟通的,可提出申请,由执行人员予以接待。执行事务窗口人员在核对申请人身份后,及时联系相关执行人员,如同意接待的,当场安排接待。认为不宜或没有时间即时接待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做好解释,可另行约定具体的接待时间和地点。 对于涉执信访事项,接电人员、窗口人员要做好登记,填好交办(督办)单,及时将信访事项移交相关执行人员,由执行综合科督促其在限期内处理。 (三)终本案件动态监管 对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的执行案件,实行单独管理。适时开展“回头看”等专项清理活动,五年内定期(每六个月)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进行再查控,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应及时做到。对有财产符合条件的案件,要及时恢复执行。对申请变更追加等程序性权利要有保障。 (四)异常警示消极筛查 执行指挥中心组织专人,通过网络执行管理系统,对发现超出法定执行期限,查封、扣押、冻结超期等执行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相关执行案件的承办人。该承办人在收到警示提醒之后,应快速反应,及时对相关的异常情况作出续封、续冻或解封、解冻等处理。 执行人员应根据财产线索,主动对被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必要时可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相应的执行惩戒措施。对执行人员的消极执行行为,由执行指挥中心指定专人定期进行筛查和监督,并及时将具体情况报告相关领导。对超出三个月未结的执行案件,可经领导批准,易人执行。 (五)宣传调研文字综合 执行综合科为执行指挥中心的重大决策部署提供决策依据,进行谋划,做足前期调研,提供相关的数据分析、意见建议、文件草稿等书面材料。 执行部门的信息宣传、数据统计、学术调研、文件起草等文字综合工作统一由执行指挥中心(执行综合科)负责,执行实施组、监督科人员协助撰写信息宣传材料,或配合提供相关的质效数据、典型案例、活动素材(含图片、视频资料)等。 (六)值班备勤出警安排 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每日安排人员值班(包括晚上、周末、节假日),保持网络通讯系统的畅通。对外专设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受理执行案件财产和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接受突发事件情况报告。 做好日常备勤人员安排,接到当事人举报或接到公安点对点协助控制被执行人线索的,及时通知安排相关人员出警。遇重大或专项执行活动,做好执行指挥工作室的相关准备工作。 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遂昌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遂昌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