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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廉闻]宋元官箴与廉政文
时间:2013-08-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箴”是一种文体,文章学家来裕恂在其《汉文典》中说:“惟箴之本义,引申古今治乱兴衰之迹,反复警戒,使读者惕然于心,默知自鉴,斯乃正体。”箴体有二:官箴与私箴。私箴是用以警戒个人言行的,如唐韩愈的《五箴》,宋程颐的《四箴》,类似座右铭;官箴是对为政者的一种警戒,示以为官为人之道,往往用讽刺的手法以预防和挽救过失。早在秦汉之际就有官箴问世,其大量产生则始于宋元时期。与前代相比,宋元官箴讲究德才并述,内容以弘扬儒学经典为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集中体现了宋儒理学价值观,其中围绕礼义廉耻而展开的部分内容触及了廉政问题,是古代廉政文化的重要遗产。        

主张内修官德 

宋陈襄《州县提纲》指出:“居官不言廉,廉盖居官者分内事。”宋代以降,受理学强调内在道德修养的影响,统治者在吏治整顿中,开始注重通过宣传教化以戒除贪污腐败,官箴以经世致用为要义,旨在教导官吏遵循儒家文化价值观而行事,故而备受当权者推崇。于是,官箴文化大行其道,得以风行和发展。宋吕本中在《官箴》中提到“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并认为:“此天下之要言,当官处事之大法,用力简而见功多。”吕本中把为政三德作为处事大法,可见其重要性。其实,几乎所有的官箴都会谈及官员的个人道德修养,认为廉洁与否关系官员人格高下。宋罗大经在《鹤林玉露》中直陈“士大夫若爱一文,不值一文”、“士大夫若清廉,便是七分人”,将个人名节与清廉合在了一起。真德秀在《西山政训》中勉谕僚属四事,即廉、仁、公、勤,诸事之中将廉摆在第一位。此文被后世文人列在《名公书判清明集》的文首,当做官吏如何“清明为官”的纲领。 

要求以廉行仁 

仁政的思想是封建时代官员必须接受的价值理念之一,理学大师张载“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名言,集中体现了宋代理学家们的政治理想。他们认为,清廉是德政的基础,所谓“公、忠、仁、明”,皆自清廉而生。因此,宋元官箴对仁政的发论总是不惜笔墨。元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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