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财产难寻、税款流失的问题,日前,我院会同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建立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税费追缴协作联动机制。一是加强联系,实现信息共享。我院执行局与地税局征收管理科、国税局征收管理科成立工作小组办公室,并由专人负责具体落实。二是加强执行,实现税款查控。我院根据案件需要向税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税务部门协助我院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及时提供被执行人的纳税情况及被执行人的退税账户、退税金额及退税时间等相关信息。三是加强征管,实现欠税征缴。我院及时告知税务部门涉企执行案件的受理情况,税务部门则及时向法院提供《欠缴税、费、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明细表》等相关资料;我院在完成拍卖、变卖后,及时告知税务部门,并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被执行人拖欠税费信息函,在制定分配方案时依法遵循税收优先受偿等原则,予以协助扣缴。四是及时沟通,提供司法建议。我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关当事人涉嫌逃避缴纳税款或者存在其他违反税法的行为,积极向税务部门提供有关情况并提出司法建设。五是定期召开法院、税务部门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县法院、地税局和国税局三方联席会议,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切实提升部门联动的合力与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