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黄文斌院长在该信息上做出批示:“遂昌法院的做法很好,司法确认规范化工作很有意义,这是一项基础工作,需在规范上下功夫。” 为进一步规范、有序地办理司法确认案件,我院会同县司法局采取三项举措,对办理此类案件作了进一步规范:一是案件卷宗由专人负责制作,保证案卷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认案件的卷宗由该院派专人进行统一整理、制作,其中当事人的申请材料由县司法局求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各乡镇司法所帮助整理,最后由本院立案庭负责审核把关。二是卷宗内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格式统一。对司法确认案件卷宗内的法律文书,制作固定文档模板,按照统一格式进行编制,确保案卷的规范一致。三是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立案庭承办人员、司法调解中心调解员与司法局、司法所与求和人民调解委会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实现法律文书移交无缝对接、高效快捷。同时,我院还不断加大对司法确认工作的宣传力度,与县政法委、县法制办、司法局等部门配合,对司法确认工作进行宣传,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解决当事人的后顾之忧。自去年4月份试行以来,我院会同县司法局办结此类案件413件,取得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