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我院行政庭向县林业局发出今年第二份《遂昌县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建议该局进一步加强并规范林地权属登记行为,同时加强与有关行政机关的合作以及对林权登记相关法律的宣传、学习。 今年以来我院受理了3起关于山林权属争议案件,纠纷的核心主要在于当事人对林业主管部门的山林权属认定不服,随着我县低丘缓坡工作的推进,此类案件数量将呈上升趋势,因此,我院行政庭就该类案件展开深入调研,发现林业部门在林地权属登记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林权的错误登记、未及时变更登记等,林农合法权益被侵害转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院发出司法建议。 该司法建议书,是我院行政庭立足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普法在前、建议在后”的工作理念,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和协调,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形式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