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法院新闻发布会通稿 2012年12月17日 为认真贯彻省高院下发《关于大力推进审判执行力度推进我省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金融债权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我院召集县各银行金融机构负责人和媒体记者举办“遂昌法院开展清理不良贷款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 会上,就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要求、活动步骤及预期的效果进行了通报。这次专项活动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前期摸排(12月3日前) ,第二阶段:分类清理、重点推进(12月26日前),第三阶段:总结提高、互相协调(12月30日前)。活动结束后,将对专项活动中发现的执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调研;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到其他先进法院学习取经,积极探索制度建设,建立金融债权执行专项治理制度完善相关制度。通过这次活动力求达到以下效果:以依法快执、平衡利益、形成机制为着力点,通过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金融债权案件实际执结一批,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程序终结一批,在年底前实现推进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初见成效。 同时,会上就一起银行不良资产案件的执行进行了通报。2010年11月、2011年9月,浙江冯氏迦得管业有限公司以其在我县工业园区的房产及土地承担抵押担保,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遂昌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和流动资金借款关联合同,共计850万元。款项到期后,冯氏迦得管业公司未能如期偿还。今年10月,县农行向我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由于冯氏迦得管业公司未履行义务,11月22日县农行又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案件执行标的较大,又涉及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受理案件后,院、局领导高度重视,11月23日即召开了局务会,共同商讨执行方案,并安排精干力量集中精力办理。会后,执行人员立即采取措施,一方面及时与冯氏迦得管业公司负责人沟通,传达省高院对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的相关精神,耐心劝导其履行义务,另一方面立即通过执行“点对点”系统对该公司财产进行查控,对公司施加压力。经我院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最终该公司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估拍卖了他的抵押房产和土地,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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