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遂昌法院和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就法院安全保卫联防联动机制进行深入讨论,并制定出台了《遂昌县公安局机关应急处置人民法院突发事件联动工作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该工作预案对法院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事件级别、应对措施、人员安排、职责分工等都作了详尽的规定。 一、成立联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人由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县法院分管副院长和县武警中队中队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妙高派出所、县法院办公室、行政科、法警大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为加强对各方力量的协调和衔接,正确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成立现场组织指挥,加强沟通协调,做到迅速、果断、有效、合法处置。 二、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涉及的人数、突发事件的激烈程度等不同情况,将突发事件区分成三个等级,根据各等级的发生情况,启动相应的处置程序予以应对。并对参加处置突发事件的干警的言行举止、警械具和武器的使用、组织纪律等都作了详尽的规定。 三、《预案》要求法院在自身做好应急处置、控制局面、避免事态扩大的同时,立即与公安110指挥中心联系,告知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激烈程度等情况。公安机关接到法院报警后,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应等级的应对措施,指挥调集警力部署进行处置。 四、《预案》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法院安保工作联席会议,由公安机关分管治安工作的局领导、法院分管司法警察工作的院领导和治安警察大队、妙高派出所、司法警察大队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分析法院安全保卫联防联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解决联防联动机制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判各类可能危害法院安全的突发事件,定期开展处置突发事件的演练,加强双方的互动合作,共同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并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