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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首次摇号选定司法鉴定机构
时间:2010-08-0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730,我院首次通过摇号方式为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选定了司法鉴定机构,这是在鉴定、评估、拍卖等司法领域的一次创新。

    这起离婚纠纷案件中,何某、吴某涉及到一套房产的价值评估。我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法院实施<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内随机摇号选定了三家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并对选定的评估机构进行逐一编号。

    当日摇号现场,双方当事人和我院对外委托管理小组合议庭组成人员、监察室以及委托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到场,由监察室人员随机摇号选定了评估机构。何某、吴某表示,对选定的结果没有意见,采取这种方式显得公正。

    我院今后对于执行局和审判业务庭委托的各类案件,只要涉及到财产价值评估的,都会在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内以公开随机的方式选定,这样将有效杜绝人为的操作,使司法鉴定工作真正在阳光下操作,让当事人更加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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