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布控显成效,我院再为7名民工讨回劳动报酬 被执行人吴万宗系我县安口张乐山头村村民,2012 年7月,吴万宗在安徽县歙县小川乡关山村承包山林砍伐工程时,雇佣了申诉执行人徐光生、金建明、金叶明等多名民工为其采伐林木,但除了支付过这些民工一点生活费外,尚欠7名民工劳动报酬4万余元未予支付。后该6名民工向我院起诉,均调解结案。案件生效后,吴万宗未履行义务,为此,7人分别向我院申请执行,该系列案件被我院立案执行后,吴万宗仍拒绝履行,还一度跑路,和法院玩起了多“躲猫猫”游戏。我院经“四查”后,均未查到吴万宗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2015年11月,我院只能以本次程序终结结案,但结案的同时将吴万宗列入布控名单。2016年3月2日深夜,吴万宗在浦江县出现并被浦南派出所抓获。2016年3月3日一上班,我院“执行110”执勤人员去浦江将吴万宗带回,因其一开始没有态度,我院决定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拘留期间,我执行员不厌其烦地向吴万宗做思想工作,并向其言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让其想方设法与其亲属等取得联系,后其思想开始松动,并主动提出与家人及亲属电话联系,通过努力,吴万宗终于凑足了执行款42799.39元,拖欠了3年半之久的该7名民工工资,终于全数拿到了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