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水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监督处长金晓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庭庭长周海燕一行五人检查组到遂昌法院执行局检查“执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中期开展情况。 检查组随机抽查2014年15件执行程序终结案件以及5件执行和解案件,详细翻看纸质案件卷宗,同时认真核对执行管理系统案件节点信息录入情况;并就有关案件的执行与执行法官进行了交流;随后检查组随机对抽查案件进行电话回访当事人。 检查后,检查组各成员对检查结果进行反馈。金晓红副局长首先充分肯定了遂昌法院执行局在“执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中期取得的成绩,认为领导重视,部署到位,工作扎实,成效明显。随后周海燕副局长就具体案件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她认为遂昌法院执行工作很到位:在案件大幅上升的情况下,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坚持耐心细致地给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穷尽一切执行手段打击恶意逃债行为,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难以履行的案件,也做实“四查”工作,发现被执行人生活困难,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同时指出执行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执行法律文书送达采用平邮编号,当事人是否收到信件以及证物袋是否可以书写下袋内物品名称。 检查组对遂昌法院今后一个时期的执行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继续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法律权威,并希望遂昌法院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带动执行工作进入快速高效的良性运转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