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遂昌法院 > 新闻中心 > 执行动态
遂昌法院及时出台执行备勤制度
时间:2014-09-0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根据省高院、省公安厅作出的《关于建立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查控被执行人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精神,遂昌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局及时予以部署落实,出台《遂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备勤制度》,制度要求凡是由遂昌县公安局控制的被执行人,无论是本院还是外地法院的,均需由本院执行干警先行带回遂昌法院。

与此同时,制度将备勤人员进行分类安排,每一组备勤人员由一名执行员、一名法警、一名驾驶员组成。值班电话24小时转接到备勤人员手机,值勤人员在接到公安局的电话后,立即赶至法院集中。同时对执行员的职责进行详细规定:本县域范围内,执行员需要在60分钟内赶到,20分钟内做好材料,1小时内与公安机关做好交接手续;县域范围外视距离长短一般在4小时内赶到,及时将被执行人移交县拘留所。

截止到目前为止,我院共接受举报12件,出警成功拘传被执行人6人,其中4件案件出警在非工作日,拘留被执行人4人。   

0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遂昌法院四项措施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
上一篇:市中院执行局来遂昌法院检查工作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主办:遂昌县人民法院 地址: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平昌路279号 电话:0578-8180826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578-8180567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