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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毒品案件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7-06-2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遂昌法院毒品案件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

 

活动主题:遂昌法院发布毒品案件审判白皮书

活动时间:20176231530-1630

活动地点:遂昌县人民法院

参加人员:遂昌电视台、钱瓯遂昌报

发布席人员:周惠平、王武、朱伟

 

 

 

 

新闻发布会通稿

遂昌县人民法院

2017623日)

各位来宾、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

禁毒工作关系国家安危、民族兴衰和人民福祉,厉行禁毒是党和政府的一贯立场和坚决主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禁毒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人民法院禁毒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前进方向。

近年来,遂昌县人民法院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禁毒工作的各项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大力加强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禁毒司法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为全面、深入推进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本次遂昌法院发布的禁毒工作白皮书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一、当前我县毒品犯罪的主要特点

毒品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和生命健康,毒品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还易引发其他类型犯罪,令人深恶痛绝。近年来,遂昌法院受理毒品犯罪案件数整体呈上升趋势。2012年至20176月份,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5068人,占整个刑事收案的4.15%。其中2012年受理4件,占比1.68 %2013年受理15件,占比6.20 %2014年受理2件,占比0.88 %2015年受理16件,占比6.93%2016年受理8件,占比4.21 %20171-6月受理5件,占比6.50%

 

通过对上述案件的审理分析,发现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如下特点:

1、涉案罪名及毒品类型均相对集中。受理的50件案件中案由集中于贩卖、运输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和非法持有毒品三个类型,其中贩卖、运输毒品2745人,占总数的54%,容留他人吸毒2020人,占40%。非法持有毒品33人,占6%。涉案毒品以甲基苯丙胺类毒品(俗称冰毒)为主,其他类型毒品如麻古(摇头丸)、K粉、海洛因等数量非常少。

 

2、毒品贩运线路、贩毒重点区域明显。从毒品来源看,毒品主要来源于上海、杭州、金华、义乌、温州、云南、贵州等地。遂昌本地毒贩与外地毒贩取得联系后前往外地,将毒品运回遂昌后贩卖,或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运回遂昌。也有采取送货上门的方式,由外地毒贩携带毒品至遂昌进行交易。毒品交易地点以市区各宾馆、旅馆、网吧、KTV等公共场所为主,也有在街头进行零星交易的现象。

3、犯罪主体呈多元化趋势。从人员构成看,毒品案件的犯罪主体以社会闲散人员为主,且以遂昌本地人员为主,其中外地人员14名,遂昌本地人员54名。从文化层次看,被告人文化水平、学历层次普遍偏低,以高中及以下文化为主。从犯罪人员年龄结构来看,中青年是毒品犯罪的主力军35岁以下的52人,占76.5%。从性别结构看,女性被告人11人,占16.2%,女性参与毒品犯罪比例高于其他刑事案件。

4、累犯、毒品再犯占相当比例。在长期的毒品犯罪活动中,因贩毒、吸毒等行为形成了毒友�,一些吸毒者为筹集更多吸毒资金,利用毒友�的资源,实施贩卖行为,以贩养吸者居多。一些犯罪分子刑满释放后,难以自谋职业,受贩卖毒品巨额利益的诱惑,加上难以脱离毒友圈,再次走了毒品犯罪道路,审结的68名被告人中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17人,其中毒品再犯共计9人,占比达13.2%

5、犯罪手段日益多样化,隐蔽性强。毒贩与吸毒人员采用电话、手机等通信手段进行单线联系,通话用语使用隐语行话,且不定期更换手机号码。运输方式多变,乘坐长途车、驾驶私家车或者采取快递物流等方式。交易地点灵活、隐秘,在宾馆、租住房、私家车上、网吧等地临时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交易完成随即撤离,或者采取事先通话约定交易地点,毒贩将毒品放在约定的交易地点,由购买者自取毒品,并通过转账等方式支付毒资,交易方式极其隐蔽,难以被发现。

6、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快速增长。2012年容留他人吸毒1件;2013年容留他人吸毒4件;2014年容留他人吸毒0件;2015年容留他人吸毒9件;2016年容留他人吸毒4件;20171-6月份容留他人吸毒2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整体呈上升趋势。

二、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

面对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遂昌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指导思想。20121月至20176月,毒品犯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共计21人,重刑率为30.9%,重刑率约是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的三倍。

在犯罪类型上,人民法院重点严惩贩卖、运输毒品等严重毒品犯罪,并加大了对容留他人吸毒和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的惩处力度。在严惩对象上,人民法院对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和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近年来,遂昌法院依法审理了以毒犯王某为首的7人贩毒团伙贩卖毒品案及以毒犯黄某为首的6人贩毒团伙贩卖毒品案等一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对其中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确保刑罚执行效果,遂昌法院严格规范毒品犯罪的缓刑适用,从严把握毒品罪犯的减刑条件,并严格限制对严重毒品罪犯假释。为加大对毒品犯罪的经济制裁,人民法院更加注重依法追缴毒品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充分适用财产刑并加大执行力度。针对涉毒次生犯罪频发的现状,人民法院注重依法严惩因吸毒诱发的故意伤害、抢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犯罪。

同时,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从犯、自首、立功、初犯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遂昌法院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给予从宽处罚,以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

三、参与禁毒综合治理情况

2012年至2017年,遂昌法院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推动了禁毒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利用“6・26”国际禁毒日等时机,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2012年至2017年,遂昌法院每年均利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或者其他宣传节点,制作涉毒典型案件展板,在学校、人流密集的广场等场所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宣传毒品的危害。

依托审判资源优势,持续开展日常禁毒法制宣传。在开展集中宣传的同时,遂昌法院也高度注重日常禁毒法制宣传,紧紧围绕青少年涉毒与合成毒品滥用这两个关键点,积极配合“6・27”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不断加大对合成毒品危害的宣传,通过公众开放日、组织旁听庭审、举办禁毒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增强青少年等涉毒高危群体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和能力。

四、遂昌法院关于打击毒品犯罪的建议

1、坚持从严打击毒品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方针不动摇,严厉惩处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严重毒品犯罪,严厉打击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对符合条件的罪犯依法判处重刑。从重打击引诱、教唆、利用未成年实施的毒品犯罪分子,给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大对毒品犯罪的财产刑执行力度,摧毁毒品犯罪分子再犯罪的经济基础,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

2、妥善审理未成年人涉毒案件。根据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对未成年人涉毒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定期组织法官对未成年人罪犯进行帮教回访,了解其思想动态,坚定其改造的信心,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再犯罪。

3、强化毒品危害性及禁毒知识宣传。司法机关要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和送法进校园等活动,选择具有教育意义的毒品犯罪案件,邀请在校师生、家长、社会公众参与旁听庭审,让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切实感受到身边毒品的存在,了解毒品犯罪手段及其社会危害性。不断拓展禁毒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典型案例,宣传打击毒品犯罪的相关知识,使禁毒工作深入人心,鼓励广大群众自觉远离毒品。

4、强化对毒品犯罪的调研。加强公安、检察、法院之间的配合协调,构建毒情预警信息互通平台,强化信息共享,定期召开打击毒品犯罪专门会议,对毒品犯罪的趋势进行研究分析,总结经验,加强研判,形成对禁毒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不断提高打击毒品犯罪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加强对重点区域及重点人群众的监管。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工商、文化及其他责任部门要联合对宾馆、旅馆、网吧、KTV等重点区域进行排查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对发现有涉毒行为的经营者、管理者处以重罚,必要时责令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其涉毒违法行为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无业人员及其他重点人群加强登记监管,严防流动性毒品交易,坚决抵制涉毒违法犯罪活动。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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