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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后应当做哪些工作?
时间:2012-02-2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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