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4日在遂昌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遂昌县人民法院代院长叶晓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遂昌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我院在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经营山水、统筹城乡,全面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发展战略,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全年受理各类诉讼案件2247件,审结2177件,同比分别上升51%、48%,结案率96.8%,位居全省第五、全市第一;受理执行案件838件,执结808件,同比分别上升20%、21%,执结率96.4%,位居全省第七、全市第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科学发展有新业绩 以创建平安遂昌为着力点,加强刑事审判。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受理刑事案件194件,审结193件,同比上升32%和31%,判处罪犯340人,挽回国家经济损失174万余元。依法审结杀人、故意伤害及“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件74件116人,判处10年以上刑期的21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14件27人,维护社会大层面的稳定。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4件19人,其中副科以上领导干部9人,推动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教育改造并重,对119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和单处附加刑;加强少年合议庭工作,依法判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9人,未成年犯罪人数占罪犯总数比例低于全省平安建设考核指标。重视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和轻微案件和解工作,民事赔偿调解率达到82%,维护了被害人合法权益。以创建和谐遂昌为切入点,加强民事审判。围绕学枫桥、重调解、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妥善调处社会矛盾,受理民商事案件1912件,审结1846件,同比上升45%和42%。工作中,增强大局意识,妥善化解因乡村康庄工程、村镇房屋拆迁等引起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土地补偿纠纷等案件,服务新农村建设;针对民间借贷纠纷增长迅猛的形势,调整工作思路,及时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840件,同比上升194%。增强服务意识,着力通过司法手段解决经济运行发展中的问题,审结借款合同等金融类纠纷案件96件,涉案金额1174.3万元;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如受理某公司起诉的63起拖欠货款纠纷案,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其中33件案件得以调解、撤诉,及时为企业收回货款,摆脱流动资金短缺困境。增强维权意识,高度关注涉案民生,精心审理好企业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等群体性案件32件,全年共帮助农民工追索拖欠工资156万余元;妥善处理离婚、赡养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338件,倡导相互尊重、相互帮扶的和谐社会新风尚;依法保护军属合法权益,我院维护国防利益巡回法庭被省委授予“维护国防利益巡回法庭”先进集体。办案中,注重诉讼调解,将调解率和当庭兑现率纳入岗位考核,力求“案结事了”,全年调解和撤诉结案610件,调解撤诉率3 3%,有284件案件实现当庭兑现,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8.33%居全市第一,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44.09天居全市第二;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55件,涉案金额210万余元。 以构建法治遂昌为目标,加强行政审判。继续贯彻监督与支持并重的方针,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2件,按照市中院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的规定,移送12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6件,审结66件,如审查工商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20名村民串通投标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做好辩法析理工作,最终促成7名当事人接受处罚,自动交纳罚金。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先后4次到公安等部门作法律讲座,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二)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践行司法为民有新举措 最大限度地兑现生效裁判。一是加大执行力度。坚持日常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运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措施,依法查封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对29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实行了司法拘留。二是抓住系列案件执行。将案件合并执行,通过深挖执行财产线索、召开财产分配协调会、依法委托拍卖变现、集中发放执行款物等举措,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三是深化执行联动机制。成立我县破解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乡镇执行联络员制度,结合县综治例会对执行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与公安、金融等部门的配合协作,通过工作协调会,及时掌握执行动态,增强了执行工作的威慑力,全年民商事案件实际履行率达到78.02%,超额完成全省平安建设考核指标。 完善司法便民机制。一是实行导诉和判后答疑制度。继续完善“一站式”立案大厅服务,强化立案大厅集导诉、立案、接访、咨询等司法服务功能,正确指导和规范诉讼行为。二是方便群众诉讼。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适时开展巡回办案,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达到了普法效果。三是完善司法救助。进一步拓宽司法救助范围,简化减缓免诉讼费手续,全年减、缓、免交诉讼费用17.5万元,对6件执行案件给予司法救助4.8万元,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 完善涉诉信访处理机制。实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相结合,畅通信访接待渠道,广泛听取民意;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坚持“四定一包”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和信访督查督办制度;建立联络与协调机制,主动与党委政府信访部门和上级法院互通信息,及时掌握信访动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共处理群众来信38件,接访89人次,无进京赴省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信访事件发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经验在全市法院推广。 (三)牢固树立公正意识,狠抓案件质效有新突破 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办案效率。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落实科技强院,全面加强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建设,将所有审判执行案件各个环节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当中,量化各项指标,以办案数、调撤率、月人均结案数等为依据,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部门和个人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实行每月审判动态分析、部门和个人业绩通报,全年法官人均结案数居全市法院第三,年底当前存案工作量名列全市第一,保持了收结案动态平衡。 强化质量监控,提高司法公信力。全年受理再审案件8件,审结7件,其中维持原判1件,部分改判2件,调解4件;开展裁判文书评选,实行法律文书公示,将文书差错纳入差错案责任追究,一份判决书获得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改进案件质量评查方式,以日常抽查为主,结合专项评查,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做到每月一通报,每季一分析,年终一总评,有效地促进案件质量提高,全年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为7.48%,列居全市第四。 虚心接受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判执行情况及时主动向县委、人大报告,如年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民事审判工作,根据审议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认真负责地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结合开展“旁听庭审月”活动,3次邀请20余名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观摩庭审,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扩大陪审案件范围,全年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到49.78%,位居全市第三,超额完成“法治浙江”考核指标。 (四)牢固树立创新意识,提升队伍素质有新成效 紧抓思想教育不动摇。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通过邀请专家作辅导报告、参加“名城建设”演讲比赛、组织学习讨论等形式,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增强干警的政治理论素养;在全院开展了警示教育专题活动和违章驾丰行为的专项整治,以《法官警示录》和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例为反面教材,深刻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紧抓廉政建设不松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新提拔的中层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在审判执行部门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完善执行中转款、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将“五个严禁”内容向社会公布,为每位干警制作“五个严禁”和“浙江法官职业四要”警示牌。深化执行力建设,以上班统一规范着装为切入点,院巡查组每周至少一次对落实“五个严禁”、审判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抽查,凡发现有违规违纪的予以严肃处理。 紧抓司法能力不放松。通过顶岗锻炼、参加学历教育、组织调 研等途径,努力提升法官业务素养,先后派出30余批次的干警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和年轻法官培养力度,有4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官断层现象。重视调研工作,我院荣获全市法院本年度学术讨论会组织奖,6人次获得省市法院论文竞赛奖,学术调研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实施科技强院,将数字化法庭建设作为重点工程,建成1个标准化数字法庭,5个简约型数字法庭正在建设当中,审判办公大楼安装了录像监控系统,改善了执法条件。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之所以能取得较大的成效,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广大法院干警勇于拼搏、兢兢业业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法官执法观念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大局意识不够强,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少数干警工作作风不实,对待群众和当事人态度生硬、方法简单。三是人民群众关心的执行难问题尚不能在短期内根本解决。同时,法院工作也面临一些困难:一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大批量、多类型、疑难案件急剧上升,平衡利益、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难度加大。二是司法环境尚需改善,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扰乱诉讼秩序等现象仍有发生。这些都有待今后加以解决和改进。 二、2010年工作思路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法院工作,对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院要继续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善于把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司法需求,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为重点,践行“八项司法”,落实“三项承诺”,深化审判机制改革,强化基础建设,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深入实施“经营山水、统筹城乡,全面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抓好能动司法,依法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按照“四个高度关注”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府决策部署,自觉服务于我县发展战略,针对休闲旅游发展环境中出现的服务信誉、原生态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品质量、生态工业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征用等各类矛盾纠纷,创新执法理念,自觉强化能动司法,优化法制环境。按照“三个尽可能”的要求,积极妥善审理金融危机背景下困难企业引发的涉案纠纷,通过企业盘活资产、拍卖、兼并和重组等形式,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转型发展,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以“三个有利于”为原则,妥善审理好涉及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各类纠纷案件,推动以休闲旅游为引领,一二三产统筹协调发展的新山医经济发展模式建立;要依法支持我县农村耕地、林地、宅基地、建设用地流转的改革创新举措,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推动城镇化建设步伐。 (二)抓好和谐司法,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 以建设“法治遂昌”、“平安遂昌”为目标,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做好各项审判工作。刑事审判要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握好宽严的重点和幅度,坚持预防与打击、教育与惩治相结合,切实做好附带民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工作;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加强民商事审判,推行各庭室对口联系各乡镇制度,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特别是注重平衡宏观经济影响下发生的劳资、债务、合同等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尽量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要继续发挥行政审判协调机制的作用,探索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方法、新机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三)抓好协同司法,合力破解执行难 全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建立完善执行快速反应、分权制约、财产调查与管理、执行规避处置等制度,提高执行效率和质量。要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探索与公安部门协作,在网上进行布控、查获被执行人;与金融、工商等部门建立被执行人开户信息查询机制及金融征信系统信息共享等机制;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曝光拒不执行的“老赖”名单,发挥威慑、教育、警示作用,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着力构建破解执行难长效工作机制。 (四)抓好民本司法,切实保护涉案民生 以开展“零距离服务”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最大程度保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推行流动立案和巡回办案,做到“有案办案,无案说法”,将巡回审判打造成司法便民的最前沿窗口。完善院领导随时接访和庭室长轮流值班接访制度,重视导诉和判后答疑工作,做好申诉和涉诉信访化解。 (五)抓好规范司法,确保公正高效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从法官日常司法活动最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入手,细化审判执行标准,对法官职业形象、开庭审案等方面进行建章立制。要加强对审判执行权的监督制约,优化审判执行权配置,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证据规则的使用,落实随机抽查、专项督查、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质量评查,实行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增强工作责任心,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六)抓好阳光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以落实“六公开”为契机,通过公开审判、建立新闻发布、审判业务指导性文件和裁判文书上网、个案进度网上查询、推行开放日活动等措施,强化审务公开,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实行院领导不定期下访,主动深入企业、乡村走访,上门征求意见,广泛倾听民意;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发挥人民陪审员和执法监督员作用,通过案件陪审、参与执行等方式,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七)抓好廉洁司法,纯洁法院队伍 强化执行力建设,加强对干警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发挥廉政监察员和定期巡查制度直接、实时监督功能,教育干警努力做到“处事要严谨,讲话要亲和,办案要公正,为人要清廉”,切实恪守职业道德。要通过创新廉政网页、开通廉政短信平台、张贴廉政名言警句等,重视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加强法官技能培训,采取岗位培训、实践锻炼、集中轮训等形式,着力提高法官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既精通法律业务、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复合型法官队伍。 (八)抓好基层司法,服务审判一线 加强科技强院,依托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平台,建立完善考核办法,重视抓好同期结案率、执行案件相关数据等相对落后的工作,通过程序控制、质量监控和动态管理,看清办案工作的强项和弱项,看清各项工作与其他法院的差距;进一步改善办案条件,在数字法庭运用上下功夫,加快简约型法庭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全程录音录像制度的综合效能;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支持,加快新审判大楼基建规划等前期工作,力争新审判综合大楼尽早破土动工。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决定,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名词注释: 1、八项司法:能动司法、和谐司法、协同司法、民本司法、规范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和基层司法。其中能动司法是指在尊重司法自身规律的前提下,积极主动拓展司法功能,运用司法职能服务大局,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2、三项承诺: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困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 3、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农民得实惠,有利于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方向。 4.三个尽可能:尽可能维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生存,尽可能减少有挽救希望的企业关门倒闭,尽可能支持优势企业以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增加核心竞争力。 5、四个高度关注:高度关注形势的发展变化,高度关注企业的经营状况,高度关注民生问题,高度关注社会稳定。 6、马锡五审判方式:贯彻群众路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坚持巡回办案,实行审判与调解相结合的办案方式。 7、五个严禁: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8、六公开:立案公开、书公开、审务公开。 9、浙江法官职业四要:正,为人要清廉。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处事要严谨,讲话要亲和,办案要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