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7日在遂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遂昌县人民法院代院长陈裕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遂昌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县法院在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三个建设年”开展契机,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贯彻落实县委十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忠诚履职,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收各类案件8593件,其中,通过诉源治理,诉前化解纠纷1288件,万人成讼率降幅28.3%,居全市第一;立案受理各类案件7305件(不含旧存),结案7239件,同比分别下降15.3%和14.8%。我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46件,各项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保持良好态势。 一、依法履职,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打击刑事犯罪。全年依法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57件,同比下降8.7%,惩处犯罪245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件25人。其中,由代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结的全市影响最大的周丽武等人涉黑案,系全市首例被告人均认罪认罚且无一上诉的案件,该案打压了邪气、弘扬了正气,获得市委主要领导和上级法院充分肯定。持续打击贪腐行为,依法审结葛正林等职务犯罪案件7件10人。不断完善和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审结认罪认罚案件88件,占比56.1%。积极推动“四类人员”出庭作证,保证庭审质量。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对有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辩护律师参与率达100%。 调判结合化解民商纠纷。深化“分调裁机制”改革,对民商事案件实行分层过滤,实现“调解先行、简案速裁、难案精审”,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841件,同比下降35.7%,民事调撤率58.3%,解决争议标的额4亿余元。依法审结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373件,农民工讨薪等劳动争议案件199件,切实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全面提升民间借贷协同治理,坚持“三个一律”,从严规制职业放贷行为,此举整肃了金融秩序,促使民间借贷案件同比下降43.6%。 良性互动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异地交叉管辖原则,我院从去年9月开始受理行政案件,对于当事人选择本地审理的,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借助行政调解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受理的行政案件均已调解撤诉结案。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提出改进和完善行政管理的司法建议14份,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与县人社局等多部门建立全市首个被判刑人员基本养老金监管协作机制,规范基本养老金发放。 全力以赴切实解决执行难。常态化开展“执行风暴”、“属地曝光”等专项行动,老赖曝光268人,布控632人,司法拘留79人,当场履行60余万元。公诉与自诉并行,严惩拒执犯罪,移送公安7件,自诉案件1件。与县纪委等多部门建立打击“公职老赖”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执结涉公职人员案件33件,执行到位240余万元,获省高院肯定,并以专刊形式向全省推广。深化全市首创的全科执行网格员制度,灵活运用“大小会诊”机制,助推执行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全年受理执行案件3455件(不含旧存),执结3422件,同比分别下降6.3%和5.1 %,执行到位1.36亿元,执行四项核心指标居全省第一,执行整体工作居全市第二。 二、服务大局,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全力保障重点工作依法推进。提前介入“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派资深法官进驻联系乡开展法律服务,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延伸审判职能,深入推进“一城五区”建设,积极参与重大敏感案件的协调处理,全力做好社会重大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为打好“八大战役”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狠抓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率先建立环资监督员制度,获省高院肯定并以信息形式向全省推广。 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发展。抓住“三服务”开展契机,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放《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500余册,并开展以民营企业为债权人的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到位4715万元,切实保障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破产审判配套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的积极作用,受理破产案件4件,审结2件,盘活企业存量资产555.45万元,处置房屋土地面积5035平方米,释放闲置土地面积25亩。 不断优化参与社会治理方式。依托新设石练法庭深入乡镇优势,推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助力县域治理现代化。以诉讼团队进驻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员额法官定向联系村等方式,分层化解矛盾纠纷,实现诉前纠纷化解率高于全省平均值17.4%。全力排查化解信访老案16件,顺利完成“两会”、70周年国庆等重大、敏感节点的维稳安保工作。全年收到来信、来访29件,无集体访情况,来信来访均及时答复。 三、保护民生,切实增强司法惠民实效 完善诉讼便民举措。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重视移动微法院的推广与运用,实现网上立案1862件,网上立案率64%,位居全市前列。统筹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持续推广和运用ODR在线调解平台,成功帮助多名农民工跨省追索劳动报酬13.06万元,全年ODR平台成功调解纠纷2918件,司法确认308件,位居全市第一。 强化涉案民生保障。完善涉民生立审执“绿色通道”,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通过定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共执结民生类案件469件,执行到位金额605.25万元;其中,执结民工工资案件257件,执行到位311.03万元。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和救助,依法适用“人身保护令”遏制家庭暴力,为困难当事人争取到各类司法救助资金12.6万元。 推动公众参与司法。注重多领域选任人民陪审员,积极发挥96名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作用,全年参与案件审判525件。以“互联网+”拓展公众参与司法的渠道,通过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全面深化司法公开。重视新媒体运用,成为全省首个微信公众号粉丝破万的法院,获省高院领导批示肯定。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年举行新闻发布会11次,公众开放日活动8次,在市级以上媒体发布审判执行典型案例稿件106篇,其中,《37年甘当绿叶》《少年的你要懂少年的法》刊登在最高院的刊物上。 四、深化改革,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遵循“司法亲历性”规律,凡是进入员额的法官,必须到司法一线办案,院庭长带头办难案。去年,我院院庭长已办结案件3160件,占全院员额法官办结案件数的44%。及时落实内设机构改革,通过职能合并,精简机构,将原有的19个部门调整为9个,员额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力量得到合理配置,审判质效得到明显提升。 创新审判管理模式。大力推进现代科技与审判管理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深化庭审记录改革,完善庭审同步录音录像与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并在监控设备上增加声音采集功能,多重保障庭审数据,庭审改革适用率为97.8%。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通过建立案件评查人才库、“三查三评”以及律师与法官互评机制,切实提高全体办案人员的办案能力和司法水平。 深化司法公开力度。不断完善司法公开互动、服务和便民等功能,主动采取电子大屏幕、微信公众号、“移动微法院”、12368短信平台、巡回审判车等工具,畅通当事人和律师获取司法信息渠道。开通裁判文书网上审批、电子签章功能,通过裁判文书智能校对系统的应用,切实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并公开裁判文书6763份。坚持庭审活动公开,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发布庭审直播1634场,累计观看量达42.125万人次。 五、带好队伍,着力推进高效廉洁司法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注重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干警参与刑事、民商事等多领域培训797人次。通过开展“听庭”、书记员岗位大练兵、优秀案例分析评比等活动,切实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同时,关心干警身心健康,组织全体干警参加知名心理学家讲座,并落实82位干警参加心理健康测评。做好“学习强国”平台推广工作,我院“学习强国”APP安装率达到107.31%,相关指标在全县排名前列。去年,我院获得国家级荣誉1个,省、市级荣誉24个。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以“三个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将主题教育和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相结合,通过举办专题演讲比赛、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组织宪法宣誓活动等,使全体干警在学思践悟中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群众意识和廉洁意识。注重主题教育成果的提炼转化,通过定期“回头看”,推动“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形成常态、见到长效。坚持全面从严治院,着力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做深做实“七个一”规定动作。重视廉政防线防控,在市纪委的指导下高质量完成全市司法执行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典型样本建设工作。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关于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密切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文件和案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办理提案和关注案件,着力提升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完善定向联系机制,院领导主动联系走访代表、委员20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陪审员对庭审进行评议50余人次,110人次到执行现场进行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不断完善线上线下举报制度,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个别干警化解矛盾纠纷水平不高,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办法不多,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释法说理和判后答疑存在薄弱环节,司法公开和司法宣传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个别干警身上仍然存在作风不实、效率不高、态度生硬等问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还需进一步强化。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继续探索破解之道,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0年是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冲刺之年。县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全面对标“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新目标定位,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法院各项决策部署,以创建“最红”法院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院在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实干担当,奋发有为,为建设“一城五区”、打好“八大战役”、高水平推进县域高质量绿色发展、奋力迈向全市第一阵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县法院坚决贯彻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抓,迅速联合政法部门出台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从快处理多起涉野生动物的非法狩猎案件,让野味成为不可触碰的雷区;以党建为引领,迅速派遣党员“娘子军”进驻口罩生产企业助其复工复产,我院驻企服务员还及时帮助企业融资300万元,并解决危化原材料运输等难题,被浙江电视台、丽水日报报道;充分利用移动微法院力推网上办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网上诉讼”的安全和便利;坚决服从党委领导,发动全体干警投身防控一线,为守住“无疫县”贡献法院力量。 (一)以忠诚履职尽责为支撑,提升审判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研究制定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审判委员会和法官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实现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建立院庭长一律办难案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切实提升审判工作的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在人民法庭试点立审执破一体化的新型审判团队,同时配合实施“从处处受限到人人喊打”全面惩治老赖专项行动,着力提升自动履行率,切实解决执行难。 (二)以创新审判制度为抓手,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社会经济发展。成立优化营商环境破产专项小组,全力推进“办理破产便利化”行动,最大程度盘活闲置资源;以人民法庭为阵地,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个人破产制度,降低创新创业风险,为遂昌经济发展释放新的制度红利;以“两山”理念为遵循,探索建立“四合一”新型环资审判模式,助力生态经济建设;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创建“生态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中心”,为创新创业提供零距离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助推“天工之城”建设。 (三)以助推县域治理为契机,护航中心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打造“信用村”来探索一种党委领导、“三端并举”、“五治融合”、科技支撑的有实效、可复制的诉源执源治理遂昌模式,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执行和信访案件增量;全面落实员额法官联系村制度,为“大搬快聚富民安居”“一户多宅清理整治”“一城五区建设”等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做好社会重大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助推绿色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无纸化办案,依托移动微法院等科技手段不断推出司法为民新举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全面深化司法领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四)以传承红色基因为引领,打造司法铁军,弘扬社会正气。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达到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打压邪气、弘扬正气的效果;围绕“清廉遂昌”建设,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为动力,“核心战斗力指数”为考核指标,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履职、风清气正的讲政治、肯吃苦、能担当的司法铁军;充分发挥遂昌是红色革命老区的政治优势,以“忠诚使命、求是挺进、植根人民”为底色,建设和打造红色法院文化长廊精品,打响“最红”法院文化品牌。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各界的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力,忠诚履职,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确保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全国“两山”转化的县域样板而努力奋斗! 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三个建设年(见报告第页第行):2019年年初,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确定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即思想建设年、质量建设年、作风建设年,作为落实省委“三服务”活动的具体举措,全面深化“四项建设”、实现创新发展的具体抓手。 2.四类人员(见报告第页第行):刑事案件被害人、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 3.三个一律(见报告第页第行):职业放贷人借贷合同一律无效;代理费、诉讼费一律由职业放贷人承担;对职业放贷人一律收税。 4.异地交叉管辖(见报告第页第行):本地的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交由被告所在地以外的人民法院行使,但原告选择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以遂昌县行政机关为被告的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选择,向遂昌法院起诉或向松阳法院起诉。 5.大小会诊机制(见报告第页第行):“小会诊”是以汇报形式由执行实施繁、简案组组长灵活召开。“大会诊”案件是由汇报人提交简要案情书面报告,报告中提供基本案情、执行现状和案件执行难点。大小会诊机制的目的是集思广益,破解执行疑难案件。 6.两个“一站式”建设(见报告第页第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站式多元纠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即一站式多元纠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 7.三查三评(见报告第页第行):即审限普查、庭审督查、案件抽查,院领导评查、督办信访案件评查及发回、改判案件评查。 8.“最红”法院(见报告第页第行):指通过忠诚履职最尽责、制度创新最领先、纠纷化解最和谐、风气建设最正气“四最”的实现,使遂昌法院成为全国同属红色革命老区法院的排头兵。 9.办理破产便利化(见报告第页第行):为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多部门通过破产审判府院联席会议等制度,为破产企业有序及时退出市场提供便利。 10.“四合一”新型环资审判模式(见报告第页第行):实行涉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四合一”归口办理模式。 11.三端并举(见报告第页第行):近端依托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名医馆”的坐堂化解,中端依托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行业调解,远端依托深入乡镇的人民法庭、应村“民事村了”、龙洋“旗山明理堂”、蔡源“村民点将、跨村自联”、新路湾乡贤返乡当村官等的乡域治理,近、中、远三端同时发力,诉前化解纠纷。 案件类型图表 2015―2019年县人民法院收结案情况(单位:件)
2019年县人民法院结案类型构成情况(单位: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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