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9) 遂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年3月9日 在遂昌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遂昌县人民法院院长 陈裕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遂昌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县法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双招双引”和三大发展主平台建设工作主线,聚焦“两个第一”目标,纵深推进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工程,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新收各类案件5725件,办结5778件,各项质效指标均位居全省第一梯队,整体工作考核连续第三年进入全市前三,获得县级以上先进集体和个人76个,获评“全省突出贡献法院”。 一、坚定不移服务中心大局,主动担当作为,保障发展有高度 全力护航重点工作。深刻认识创建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县的重大意义,做到能动司法、精准服务。深化法官联系重点项目机制,提前介入公园路西街区块城市更新等项目,组织业务骨干审理涉征迁案件,为项目推进保驾护航。围绕县委生态工业主平台,优化法庭布局,迁址设立云峰人民法庭,为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200多家企业靠前提供服务。发挥湖山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功能,协同相关部门成立县生态经济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协助办结知识产权调解案件9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建立环境资源案件“一快速、四协同”工作机制,通过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同治理中心,办结全市首例购买碳汇替代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在疫情大考中彰显法院责任担当。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制度功能,办理企业破产案件取得历史性突破,共办结案件15件,盘活低效用地150.76亩、厂房4.04万平方米。成立人才科技司法服务保障中心,召开人才科技联席会议3次,办结涉人才科技类案件26件,为高新技术企业和高层次人才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深化个人债务重整制度,累计帮助66名市场主体走出债务困境,涉债务总额5991.1万元,为创业者提供信用修复和容错机制。推动县农商行成立“不良贷款调解清收中心”,实现金融纠纷诉前“能调尽调”,共调解清收不良贷款纠纷359件。扎实开展助企纾困专项行动,建立干警分片结对指导机制,主动为企业提供帮助60余次,解决困难20余个,预警357次,倾力助企、暖企。 聚力推进社会治理。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中,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通过诉源治理,诉前化解纠纷973件,万人成讼率同比下降23.08,降幅居全市第1。深入推进“司法信用+社会治理”数字化改革项目,依托“遂心分”体系,联合相关部门建成“信用+乡村治理”“信用+不良贷款治理”等信用治理子场景,该项目被纳入浙江法院工作现代化创建试点项目并获200万创建资金,县法院还被省高院确定为执行“一件事”改革“司法信用管理”项目试点法院,“司法信用管理”项目入选全省数字法治系统“一本账S3”。全面推行人民法庭“一件事”改革,通过人民法庭与乡镇社会治理分中心相互入驻、深度融合,助力党委政府实现矛盾纠纷化解“136”工作格局。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攻坚,14件涉诉信访积案全部动态清零。 二、坚定不移维护公平正义,狠抓执法办案,履行职责有尺度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遂昌”“法治遂昌”。全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53件,审结248件,惩处罪犯411人。严惩损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6件7人。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食品安全犯罪案件4件4人。保障群众的“出行安全”,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案件27件27人。守护群众的“钱袋子安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12件183人,并联合县公安局、检察院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从严从快惩处养老诈骗犯罪5件10人。保护群众的“个人信息安全”,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16件51人,其中,江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评为浙江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件8人。 调判结合定分止争。用惠民生、暖民心、解民忧的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566件,审结2606件。全面加强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审结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353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件,其中,邱某某诉李某某等赡养纠纷案,获全国法院优秀案例三等奖。审结房屋买卖、租赁、中介、建设工程等纠纷89件,让市场安稳、群众安居。组建专业解纷团队,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诉前化解劳动争议103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86件。坚决维护司法权威,查处虚假诉讼案件24件,纳入失信人名单7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8.71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8万元。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受理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2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20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调撤率居全市第3。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实际出庭应诉率100%。召开府院联席会议2次,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促进依法行政。推动依法治县办出台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办法,为我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供操作指引,以诉前调解结案的行政争议占比达95.65%。深化行政案件全域智治集成改革,依托该项改革的跨域在线会商平台,办结一件案涉标的4660余万元的行政协议案。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互动联动机制,全力助推行政执法改革。 三、坚定不移践行人民至上,及时回应关切,司法为民有温度 聚力兑现胜诉权益。全年受理执行案件2884件,执结2889件,执行到位金额1.39亿元。构建法官全过程督促履行机制,自动履行率58.56%,居全市第1,同比上升6.84个百分点。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判处拒执罪8件8人。县委召开法院工作会议,聚焦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最急难愁盼的执行难问题,部署开展执行终本案件出清专项攻坚行动。攻坚行动累计出清终本案件1225件,超额完成预定的出清1000件终本案件的目标,出清标的达2.95亿元。其中,通过破产程序出清3家企业,共计盘活低效用地67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执行到位以中小微企业为申请人的案件80件,帮助65家企业追回欠款,执行到位农民工欠薪的案件83件,督促失信公职人员履行的案件42件,通过县融媒体中心曝光40余人次,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强大的失信打击声势。县法院荣获丽水市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工作集体嘉奖,相关做法在全市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统筹推进“共享法庭”建设。在县委县政府全力支持下,在全市率先出台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实施意见,全县共建成243家“共享法庭”,率先实现行业、村社全覆盖。充分发挥求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力量,打造一支52人的“共享法庭”专职庭务主任(助手)队伍,推动大量纠纷“零成本”“低成本”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当地。一审民商事收案数同比下降14.68%,降幅居全市第1。该做法在全省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并被省市法院工作简报刊发推广,求和调委会服务站入选全省第二批示范“共享法庭”、丽水市首批最佳实践应用“共享法庭”。 深度应用“司法公正在线”。通过“司法公正在线”,把案件办理公正与否的评判“表决器”交给群众,努力实现“法官认为的公正”和“当事人感受的公正”高度统一。“司法公正在线”上线以来,共赋码案件5137件,收到评价1357条,意见建议63条,均已及时办结。建立“司法民情日记”配套监督机制,切实畅通法官与当事人沟通渠道,确保法官“听好民意”“记好民情”“解好民忧”,推动法官树立“纠纷就在我手里解决”的用最少程序解决“当事人一件事”的司法理念。2022年,一审服判息诉率94.84%,居全省基层法院第6,“程序比”为1.392,居全省基层法院第8,信访投诉率同比下降36.70%,当事人满意度指标居全省基层法院第1。 四、坚定不移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内生动力,夯实根基有厚度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建促队建。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组压实、党支部做实、党员落实的“三实”标准推进党建工作,着力从思想上、情感上和制度上激发干警内生动力。持续优化“核心战斗力指数”量化考评机制,切实提升队伍核心战斗力。建立“联合党建”“干部选任提拔党支部推荐”等制度,强化党支部管思想、管干部、管业务、管落实的实质化功能。党建工作在全省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获省高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被省市法院工作简报刊发推广。在全市机关党建“实招妙招”创新展示擂台上获优秀创新案例,获市委组织部充分肯定。大力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打造法院红色文化党建教育基地,基地被授予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县干部队伍“干净干事、实干争先”廉政教育基地、县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 始终把作风建设抓在日常,以作风促提升。扎实开展“贯通穿透力提升年”专项行动,抓实院庭长“亲力亲为、贯通穿透”工作作风,共整治问题15个,制定措施35项。坚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从群众反映、上级监督、内部管理三个方面共50多项数据,对“人”和“案”进行不间断“廉政数字画像”,扎实推进清廉法院建设。以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为契机,推进执行队伍变革重塑,之前以执行法警为主的队伍模式被以员额法官为主的新模式全面替代,执行队伍素质、能力和规范水平明显提升。2022年,县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100%,居全省基层法院第1,执行标的平均到位率56.92%,居全省基层法院第2。 始终把司法公开落到实处,以监督促改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及时报告重大事项,专题汇报近三年刑事审判工作和“共享法庭”建设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院庭长联系县人大代表制度,主动走访人大代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不断改进法院工作。高度重视政协民主监督,主动通报法院工作。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43余人次;主动上门走访,虚心听取意见建议,逐项落实整改。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次。认真实施《人民陪审员法》,目前在任96名人民陪审员,累计参审案件239件,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组织公众开放日等活动75批次近4000人,“零距离”感受和了解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遂昌法院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上级法院有力指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县监委依法监督,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支持,政法各单位支持配合,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标建设和美共富现代化遂昌家园的目标,应对风险挑战、服务发展大局的司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对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少数干警在司法理念、办案效果和工作作风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对标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法院参与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精彩开启中国式现代化遂昌实践的开局之年。县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定厉行“丽水之干”,紧紧围绕各级党委及上级法院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市委法院工作会议、县委十六届三次全会和县委法院工作会议精神,以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工程为总牵引,聚焦聚力“两个第一”目标和“三个年”“五大比拼”重点任务,坚持遂昌自信、遂昌自立、遂昌自强,以永做新时代“挺进师”先锋队、排头兵的奋斗实干,持续助推三大发展主平台建设,为加快建设和美共富现代化遂昌家园,精彩开启中国式现代化的遂昌实践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在强化政治统领上实现新提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政治统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将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服务县委中心工作的实际行动,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省市县有部署,法院见行动、出实效”。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更加自觉依靠人民群众推进公正司法。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彰显新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大发展主平台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司法服务和保障力度。深入推进涉企纠纷多元化解,依法采用善意文明执行、司法重整、信用修复等手段,帮扶有前景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加快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靠前精准服务企业的职能作用。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持续开展执行终本案件出清专项攻坚行动,有效盘活低效用地,帮助中小微企业松绑解困。着力推进“司法信用+社会治理”向“信用+社会治理”迭代升级,全力打响遂昌营商环境的信用品牌。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主动上门助企纾困,切实加大对实体经济的司法支持力度。 三是坚持履职尽责,在维护公平正义上争取新成效。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及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违法犯罪。坚持“当事人一件事”司法理念,妥善、快速审理好各类民商事纠纷。组建专班靠前服务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在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群体性纠纷。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行政争议成讼率和行政机关败诉率双下降。 四是坚持人民至上,在助推社会治理上构建新格局。抓住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周年契机,依托数字化改革,将“共享法庭”融入“141”体系,力争将我县“共享法庭”专职庭务主任队伍(求和调委会)打造成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张金名片。完成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整体入驻县社会治理中心,整合各方资源,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五是坚持严管厚爱,在锻造遂法铁军上展现新风貌。加大年轻干部、审判业务能手的培养力度,着力培育一批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强的复合型法院干部。坚定“干事且干净、干净加干事、干事能成事”的勤廉追求,深化巩固“干净干事、实干争先”专项学习教育活动成果,完善“司法公正在线”监督机制和以员额法官为中心的执行队伍新模式,做实做深清廉法院建设,确保法院干警能干事、不出事,努力锻造一支让“党委放心、群众满意”的新时代遂法铁军。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法院工作的永恒追求,让党委放心、让人民满意是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在新的赶考路上,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和美共富现代化遂昌家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遂昌实践作出更大贡献! 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工程(见报告第1页倒数第7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为根本目的,紧扣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的工作要求,从法官办案、法院管理、当事人体验、人民群众感受度等视角改进工作,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受度。 2.全年新收各类案件5725件,办结5778件(见报告第1页倒数第6行):收案和办结案件的统计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案件包括一审、再审、执行、申诉等案件总数;办结案件包括本年度新收和上年度部分未结案件。 3.“一快速、四协同”工作机制(见报告第2页第9行):是指遂昌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同治理中心的运行机制,具体内容为:快速打击、预防协同、程序协同、专业协同以及修复协同。 4.个人债务重整(见报告第2页倒数第5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现有法律框架内,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和引入第三方融资,来促使债权人在实现其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自愿接受债务人诚信提出的债务重整方案而免除债务人的剩余债务,从而实现债权人、债务人、第三方投资者及相关利益共同体的整体共赢。 5.“司法信用+社会治理”数字化改革项目(见报告第3页第6行):指通过司法创新机制,在司法领域各环节加强信用建设,让“信用有价”,并充分实现信用的价值,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助推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矛盾纠纷化解“136”工作格局(见报告第3页第13行):指争取将矛盾纠纷10%化解在县级、30%化解在镇街、60%化解在村社和网格。 7.行政案件全域智治集成改革(见报告第5页第1行):市法院以数字化手段推动形成市域行政案件治理新形态,得到最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批示肯定。组建“一支队伍”,即在不改变法官与法院隶属关系的情况下,通过线上专业法官会议、线上临时党支部等,聚合全市行政审判力量。打造“一个平台”,即研发集成线上指导调解、统一分案、跨域审理、会商研判等多跨功能的应用。优化“一套流程”,即推动行政争议全口径纳入当地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化解,通过诉前过滤分流化解,让行政争议能够用尽可能少的程序、尽可能快的时间低成本解决。用好“一组数据”,即共享一审行政诉讼发案量等关键数据,实时通报问题建议,定期形成分析报告,服务行政机关科学决策,促进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案量。 8.执结2889件(见报告第5页第7行):执行办结案件数量包括初执案件1185件、恢复执行案件1226件、执行保全等其他执行案件478件。 10.执行终本案件出清专项攻坚行动(见报告第5页第12行):2022年9月29日,全市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工作推进会召开,在全市部署开展执行终本案件出清专项攻坚行动。通过党委层层发动、部门高效联动、干部群众广泛参与,这场攻坚行动超额完成预定的出清1万件终本案件的目标。2023年2月3日,全市执行专项攻坚行动总结会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总结经验成效,研究部署纵深推进破解执行难工作,提出2023年再出清2万件终本案件的目标。会上,启动“司法信用+社会治理”数字化项目,并聘请“诚信奶奶”陈金英为诚信履行代言人。 11.“共享法庭”(见报告第5页倒数第4行):“共享法庭”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不增编、不建房,一根网线一块屏”,打破传统人民法庭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制约,将司法服务载体和“触角”向村(社区)最基层延伸,形成涵盖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行业协会的城乡司法服务新布局,加强与县乡村三级矛调中心和“浙江解纷码”高度融合、高效协同,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基层治理的最小支点,以一体化、均衡化、便捷化的诉讼服务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 12.“司法公正在线”(见报告第6页第6行):2021年10月,市法院在全市上线“司法公正在线”应用,为每一个案件“赋码”,当事人全程随时“码”上投诉、案后“码”上评价。同时,构建以“公正感受度指数”为核心的动态监测体系,综合运用群众测评和案件质效数据,对每一个案件作出公正度评价。该应用从当事人体验、群众感受角度,推动审判监督管理流程再造、模式重构、制度重塑,倒逼司法质量、效率和效果全面提升,得到最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批示肯定,获评全省“数字法治好应用”,并获全省推广。 13.“程序比”(见报告第6页第14行):以一审案件为基准,上诉、申请再审、提审、执行等作为衍生程序,计算程序比(计算公式:[一审收案数+上诉数+审判监督程序数+执行收案数(含执恢执保)]/一审收案数),该数值越小越好。 14.“核心战斗力指数”量化考评机制(见报告第6页倒数第2行):指依托丽水中院考核基层法院工作业绩的《一本通》,以大数据和智能化为手段,推出的全员覆盖、全面量化、全程督促的精细化干警业绩考评制度。该考评制度根据人员类别、岗位特点以及案件类型,分层分级制定,具有针对性强、级差合理、简便易行的特点。 15.“三个规定”(见报告第7页第12行):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2021年1月,人民法院“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要求应报尽报,确保司法公正。 案件类型图表 2018―2022年县人民法院收结案情况(单位:件)
2022年县人民法院主要结案类型构成情况(单位: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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