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深入推进破产审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报告暨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遂昌法院审理的叶某个人债务重整案入选十大典型案例。 叶某个人债务重整案 【关键词】跨域个人债务重整;引入第三方融资;矛盾纠纷“一揽子解决” 【受理法院】遂昌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成员】卓君、徐春伟、吕凯楠 【债务人户籍地】遂昌县××街道××路××号 【管理人】浙江开弘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债务人叶某系遂昌某中学教师,其妻常年经商,2016年12月以来,因经营失败,夫妻二人负债累累。由于债务多、金额大,逾期利息逐年增加,为尽快偿还欠款,叶某开始借贷,逐步陷入高利漩涡,最终欠下200余万元巨额债务,先后被多个债权人诉至遂昌法院和莲都法院。执行过程中,遂昌法院通过线上“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线下实地走访等方式调查后发现,除叶某每月5000元工资外,夫妻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2017年3月至2021年底,遂昌法院、莲都法院先后将叶某及其妻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件相关执行案件均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进入案件终本库。2022年9月,叶某在其单位主管部门遂昌县教育局的鼓励下主动向遂昌法院提交了个人债务重整申请。 重整情况 重整过程中,经债权申报,遂昌法院最终审查确认叶某对外欠债共15笔,本息合计218万余元,剩余未偿还本息合计171万余元,其中4笔欠款的债权人为遂昌县三家银行,1笔欠款的债权人为杭州某担保公司且案件尚在莲都法院办理,其余均为民间借贷。经多次协调,杭州某担保公司以内部规定不得放弃债权为由不接受重整方案,重整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此,遂昌法院多次与莲都法院协商并赶赴杭州与该担保公司沟通,向其释明重整的目的和意义,并提供典型案件参考,最终该担保公司作出让步,同意减免部分本金及利息。与此同时,遂昌法院积极与浙江遂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沟通,帮助叶某通过“重整贷”“诚信履行贷”等形式加大筹款力度,最大可能一次性履行债务,取得所有债权人的谅解。2022年11月,各方债权人正式达成按一定比例受偿的重整方案,叶某一次性履行66万余元,累计归还本息113万余元,债务本息清偿率达51.96%。遂昌法院作出终结裁定,并第一时间函告莲都法院,共同解除了对叶某的所有强制执行措施。 典型意义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本案中,遂昌法院抓住各债权方利益的平衡点,以市场化手段,通过第三方金融机构对债务人叶某信用能力进行判断,灵活运用“重整贷”“诚信履行贷”等银行商业贷款,帮助债务人拓宽筹款渠道,提升其一次性履行能力;积极协调“跨法院执行”,实践“跨域个人债务重整”,相关矛盾纠纷“一揽子解决”。在保障15名债权人胜诉利益的同时,又给了债务人重生的机会,使其摆脱债务困境、重拾生活信心。 遂昌法院自2020年4月推出个人债务重整制度以来,在破解法院执行难、优化营商环境、激活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目前,遂昌法院已成功办理个人债务重整执清案件63件,拯救 “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66人,涉及债务标的额5900多万元,平均清偿率58.38%,本金清偿率84.25%,惠及债权人21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