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22日,陈有南院长带队赴杭州参加了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8年会暨“新时代下的环境法治”学术研讨会。在此次研讨会上,我院共有3篇论文入围评奖,陈有南院长、周惠平副院长、朱伟法官撰写的《关于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的调研――以遂昌法院为样本》荣获一等奖;徐强撰写的《论大气污染治理中区域协调法律机制的构建》荣获三等奖;金洋洋撰写的《相邻污染侵害与环境污染责任的区别与竟合》荣获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