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市中院蒋卫宇院长来遂昌法院调研指导诉讼服务中心建设、ODR平台应用、“浙江微法院”app推广等方面的工作。遂昌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刚,遂昌法院院长陈有南等人陪同调研。 蒋院长先后参观走访了遂昌县求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院调解室等场所,详细考察ODR平台在各场所的实际应用效果;参观了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对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升级改造成果予以肯定;询问了解“浙江微法院”app的推广使用情况。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蒋院长强调,全省法院各项工作推进速度快,创新事务多,例如当前的ODR平台、“浙江微法院”app等,都是“互联网+”时代与法院工作结合的新产物,作为基层法院要充分贯彻落实,把握发展机遇,将工作提速增效地推进。蒋院长要求,遂昌法院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一是智能化,要运用好新审判大楼、新诉讼服务中心的后发优势,例如增加一些新颖实用的终端,安装工作展示的大屏幕等,从信息化、智能化入手使工作质效有所提高,法院形象有所升级;二是差异化,要打造出法院自身独特的亮点,例如诉讼服务中心总体不错,但还要在文化建设上删繁就简、所有创新,争取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三是实效化,各类新工作的落实推进不能只停留在报表上、数据上,而要与实际工作深度结合,使法官和当事人都有获得感,例如ODR平台在诉中调解的运用就值得点赞,有效地提升了法官的积极性,要立足效用,真学真用,促进共同进步。 陈有南院长在座谈会上作了相关工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