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法院共有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236件,涉公职人员78人。涉案标的总量7114万余元,单案件最高标的805万元,个人最多涉案数量为13件。经分析,该类案件呈现三大特点。 一是担保连带责任为主要成因。在所有236件案件中,能查明欠款原因的有147件。其中替他人担保负连带责任的有48件,占32.7%,为首要原因;因夫妻关系负连带责任的有29件,占19.7%,可见大部分公职老赖并非自身使用借款资金,多为担保关系、夫妻关系的还款连带责任导致自身成为老赖。另有借款投资和经商原因的29件,占19.7%,此类行为很有可能涉嫌违规违纪,造成不良影响,应引起重视。 二是大部分涉案标的额不大。执行标的在10万元以下的有140件(其中5万元及以下83件),占59.3%;20万元以上的较大额度欠款不到四分之一。大部分执行案件涉及的欠款数额并不大,凭借稳定的收入,涉案公职人员均能够履行义务,摘掉“老赖”的帽子。 三是执行效果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总体上公职老赖履行的积极性不高,特别是因连带责任关系成为老赖的公职人员,即使执行标的很低,依然不愿意还钱。虽然目前针对性的执行措施比较单一,但大多数申请执行人也愿意通过扣留工资的途径协商解决,说明成为老赖的公职人员依然有较高的社会信誉度,也具备较好的履行能力。 针对以上特点,该院建议,一是通过调控手段限制公职人员参与借款和担保。将借款和担保行为纳入重大事项报告范畴,要求主动报告本单位纪检部门,并惩处瞒报虚报行为;与银行部门联动,就公职人员借款和担保行为与纪检部门或相关单位交流通报;对已有借款和担保的公职人员,由本单位积极开展谈话和监督,全面掌握情况。二是严格查处经商、投资入股、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开展自查自纠,查清摸透公职人员参与经商投资、涉嫌赌博等情况,按规定开展劝诫和处理,有效清理此类行为,杜绝公职人员可能在经商投资中发生权力寻租、陷入债务、影响本职工作的隐患。三是法院引导强化公职老赖履职意识。做好普法宣传,特别是针对借款、担保情况的法律权责关系、代偿追偿权方面知识等内容进行阐明,增强其法律责任意识;督促公职老赖积极履职,运用好其稳定的收入和社会信誉的特点帮助建立还款信心,做好还款计划,实现执行权威。(院办;执行局包丽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