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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较好实现平稳过渡
时间:2015-07-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立案登记制改革施行两个月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纠纷891件,其中当场立案871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2件,当场立案率达97.75%,案件并未出现案件数量爆发式增长,较好地实现了由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的平稳过渡。

在立案登记制改革中,我院规范立案登记程序,加大院纪检监察部门对立案工作的监督查处力度,坚决避免“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的现象发生,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在立案阶段为案件诉调对接、繁简分流及涉诉信访化解创造有利条件,让当事人选择最合理的方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妥善处理新增案件纠纷。同时,加强立案风险评估,主动与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合理妥善化解群体性、矛盾易激化、信访缠诉等特殊纠纷。

下一步,我院还将继续加强诉讼引导,提高立案登记工作效率。充分依托网络视频、手机微信等信息技术平台,将立案登记工作与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消除诉讼障碍,充分保障人民群众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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