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救助的利民效应,为确有需要的家庭困难当事人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我院多元化拓宽融资渠道,与县慈善总会设立慈善司法救助基金,实现了司法救助制度与社会慈善制度的结合与互动。
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我院与县慈善总会联合制定出台《遂昌县慈善司法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设立救助基金5万元,对各类涉法涉诉信访等案件中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进行专项救助,并对慈善司法救助基金的筹措、使用、申请审批程序等明文进行规定,建立了慈善司法救助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