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市中院副院长李栽标、立案二庭庭长林春阳一行到我院指导朱娇媛涉诉信访终结案件移交工作,周惠平副院长及县政法委、信访局、城建局、妙高街道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案件交办会。 信访人朱娇媛(女,1967年4月24日出生,租住遂昌县妙高镇北街7弄5号)于2006年因腾空房屋纠纷被丽水市银泰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至我院,并被一审判令腾空非法占有的店铺及赔偿损失9万元。该案经一、二审判决生效,且经市中院、省高院复查驳回申诉,但其仍不服拆迁安置补偿多年来一直进行信访要求给予补偿。现该信访案件经省高院审查并报请最高法院备案通过,已依法予以终结。 会上,李载标副院长强调,终结作为化解涉诉信访的一大利器,可以降低信访人的预期,更好地促进矛盾化解,将终结案件移交地方政府则是推进涉诉信访改革的关键环节,不仅有利于教育稳控责任的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也使得案件能够在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下得到有效的后续管理。法院作为原办案单位,不仅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涉诉信访案件的终结申报、移交工作,在移交后仍要继续关注案件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尽力促成信访人息诉罢访,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省信访联席办、省委政法委《关于做好涉法涉诉信访终结案件后续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我院将该案件的终结决定、裁判文书、信访过程及化解情况报告等材料分别报送给了县政法委、县信访联席办和妙高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于如何做好后续管理、稳控等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