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省高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黄文斌一行专程赴遂昌,化解了一批进京访老案。市中院副院长李栽标、我院院长叶晓生陪同接访。 2008年4月,我县境内发生一起二死三伤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信访人徐胡德(男,1963年7月出生,大柘镇塘根村人)的儿子死亡,信访人柴应甫(男,1957年5月出生,大柘镇住龙村人)的儿子肢体二级重残,信访人罗金环(男,1983年11月出生,新路湾镇远路口村人)十级伤残。经诉讼,我院作出判决,徐胡德夫妇、柴应甫儿子、罗金环获得经济损失共计1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徐胡德、柴应甫、罗金环于2009年向我院申请执行,由于被执行人遂昌威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我院穷尽执行措施后仍有部分赔偿款未到位,信访人多次向政法委等部门信访,并在“两会”等敏感期间多次进京访。 黄文斌专委包案后,认为案件依法公正审理,已穷尽了执行,但几名当事人生活确实存在困难,应尽全力给予司法救助,并最终通过多方努力为三名信访人争取到了11万元的司法救助款。接访现场,黄文斌专委与三名信访人进行了面对面地交谈,耐心进行释法明理,亲手送上了救助款,并鼓励他们要坚强地面对现实,要对自己有信心,尽快回归正常的生活。信访人也表示,感谢高院领导对该批案件的高度重视,今后不会再继续上访,并当场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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