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院法警总队组织检查小组,对全省105家法院公务用枪、囚车、注射死刑药品管理等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我院领导对枪弹、囚车的日常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带头执行枪弹管理制度,督促法警队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对管枪、持枪人员的教育管理,切实将枪弹管好管牢,消除了各种安全隐患。日前,省高院发出浙高发(2014)84号文件《关于对全省法院公务用枪等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我院枪弹管理被省高院确定为零问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