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执行透明度,增强执行威慑力,日前,我院配备了4台集摄像、照相、录音三大功能于一体的执法记录仪,要求执行干警在规定案件执行过程中必须全程携带执法记录仪,对执行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截止目前,我院已运用执法记录仪有效记录案件20余起,进一步规范了执行行为,保障执行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明确适用对象和范围。要求干警在执行矛盾激烈、关系复杂等案件时,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行全过程,且确保现场录音录像资料完整、统一。二是加强操作培训。利用年轻干警较为熟悉电子产品的特点,先对年轻干警进行培训,再由年轻干警手把手传授给老同志,确保每个干警都能熟练操作。三是强化责任管理。使用执法记录仪采取登记制度,要求干警每次使用记录仪后,及时备份、清理记录仪内的视频、照片,严格遵守“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证材料的保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