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裁判文书质量意识。强制要求每份裁判文书必须经过智能纠错系统进行检查,规定凡是归档后通过该系统仍查出错误的,加倍扣分。同时,建立裁判文书质量档案,定期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作为法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前置文书质量检查环节。改变审监庭在案件归档后检查纸质卷宗的做法,在文书上网前通过系统抽查50%以上的判决文书,在上网前即把好质量关。三是指定专人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审核。由审管办负责在裁判文书上网系统中检查上网文书是否存在非裁判文书、未正确隐名等形式上的问题后再核准予以上网。四是定期开展庭室交叉检查活动。将所有业务庭室分成A、B组,进行组与组之间的相互检查,对被查找出错误的庭室按照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扣分,给查出错误的庭室给予同等的加分。五是建立文书上网定期通报制度。每月通报文书上网率及文书差错情况,并对承办法官和所在庭室进行实名通报。目前,我院已上网裁判文书498件,上网率达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