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针对涉农村信用合作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增多的实际,我院民二庭组成了“巡回法庭”,经常性地深入农村巡回办案,改变过去“坐堂办案”为“上门审案”,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变“一时息事”为“事了案结”,切实减轻边远农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方便群众诉讼,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此次巡回法庭在上官方鸣副院长的带领下,走访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原被告双方,由于自己是帮朋友武某担保而成为被告的王某一谈到案件就情绪激动的表达了自己的不满,认为自己没有责任不应被诉;而作为原告的信用社则表示自己很无辜,多次催款不成只能走法律程序。上官方鸣副院长随后组织借款人、担保人及信用社负责人,逐个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释明相关法律问题,逐渐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最终在合议庭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调解,促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见前来旁听人越聚越多,上官方鸣副院长和巡回法庭成员又进行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真正做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自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以来,我院民二庭已巡回办案60余件,既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又拉近了干群关系,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