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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法警大队四项措施保安全
时间:2010-09-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和庭审安全保障,防止突发事件发生,我院法警大队积极行动,采取四项措施,为法院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防范意识。每位法警在值庭和安检过程中,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居安思危,确保各项工作的安全。

    二是实行精细管理,安全防范无死角。工作中,法警大队从法警的形象、纪律、工作标准等方面进行规范,把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度落实到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规范法警执法行为,保证了安全工作无死角。

    三是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庭审安全。每次执行庭审安全保障任务,都针对执行任务的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实用的突发性事件处理预案,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严格的责任,确保保障目标安全。

   四是严格检查制度,确保机关安全。严格检查制度,对出入法院大门的车辆、人员进行严格的登记检查,加强法警巡逻保卫工作,确保机关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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