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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法院三项举措执行担保物权推案件
时间:2014-05-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自民诉法修订实施以来,遂昌县法院执行局积极推动新民事诉讼法关于“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的执行实践应用,三项举措推进银行不良资产处置:

一是庭室协作,审执兼顾。快审快结,发挥实现金融债权“绿色通道”作用。对于金融机构起诉的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优先立案,审判充分发挥特别程序一审终审、费用减半、30天内作出裁决,剪短进入执行程序时间;二是专题学习,规范操作。全局干警以省高院《关于规范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执行程序的通知》为指引,规范该类案件执行文书送达方式以及执行通知书样式。三是分类执行,优先拍卖。进入执行程序,明确执行承办人负责实现执行担保物权案件,根据抵押财产实现难易程度分类执行,将较易处理的抵押财产优先进入拍卖程序。

20131020144月,遂昌法院共受理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执行案件12件,申请人都为银行,目前在办7件,执结案件5件,执结标的额212万元,下一步遂昌法院执行局将加大推进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力度,促进金融环境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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