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我院执行局在警方的配合布控下,快速出击,成功控制了一名逃逸在外的被执行人。 当日是正月十一,新年上班的第三天。早晨八时许,执行员小方突然接到萧山国际机场公安电话,由他承办的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萧山国际机场出现。 被执行人郭某为原浙江杰森木屋制造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2012年以来,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先后向申请人工行贷款总计1700万元,且未按约支付。自2013年5月办理这件案件以来,被执行人郭某一直以各种理由规避执行,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执行人员遂通过遂昌县公安局对其进行网上布控。在得知郭某将于2月10日从萧山国际机场乘飞机离开的消息后,分管实施的王华根副局长、执行干警方哲华、翁佳峰一行立即赶往萧山国际机场,并在机场公安机关协助下顺利抓获被执行人郭某,且连夜带回遂昌决定对其执行司法拘留15日。 近年来,我院充分利用协助执行联动机制,借助公安、银行、房管、车管等部门的信息资源,查控被执行人的下落及其财产线索,有效打击规避执行的“老赖”,此案即是通过机场布控成功拦截老赖的又一范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