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遂昌法院会同石练镇政府、石练镇派出所、柳村村委会开展联合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对当地一处侵犯相邻关系、私自搭建的外挑屋檐进行了强制拆除,化解了一起积怨已久的难案,有效实现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维护了法律的公正性及权威性。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各有一相邻的制茶作坊,两作坊之间残留一堵老屋泥墙。该泥墙作为两户之间的共墙,已于2014年5月达成协议约定双方留空作为滴水弄。2016年3月,被执行人重新装修共墙旁的柴棚后,将檐瓦直接连至申请人柴棚处,未留出滴水空间,导致雨水排出不畅、申请人柴棚内环境潮湿,不仅影响制茶生产,还造成老墙有受潮坍塌的隐患。2016年9月,我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拆除挑出墙体的20厘米宽屋檐,被执行人提起上诉后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执行法官曾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做其思想工作,督促落实拆除,但两家矛盾深刻,被执行人态度强硬,拒不执行判决。 鉴于此案情,我院执行指挥中心研究办法,召开行动部署会,成立专项行动组,制订行动方案和《现场警戒与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选派20余名执行干警,分为指挥中心、现场领导、执行实施、安全控制、后勤保障五个小组,由我院张晓法副院长担任行动总指挥。联系镇政府、派出所、村委会现场协同执法,安排拆迁公司对外挑屋檐进行拆除施工。针对执行过程中的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恶劣态度和自残阻挠行为,我院干警及公安干警快速反应、及时制止,并将人员带离现场交由公安部门处理。在拆除完成后,我院干警配合镇政府和村委工作人员进行进一步的劝导和解、法制教育,帮助双方平息矛盾纠纷,促进邻里关系和谐。(执行局李子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