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下午,我院召开“队伍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进一步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切实解决法院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会上,陈有南院长指出“队伍建设年”活动四方面内容。一是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法院的责任更加艰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二是增强忧患意识,认真查找短板,深入剖析当前我院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院近年来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队伍的主流也是好的,大家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但是我们也不能安于现状、盲目乐观,不能掩盖矛盾、回避问题,要坚持从严治警,严管厚爱,切实把法院队伍管理好、建设好。三是突出活动重点,明确任务要求,切实把贯彻落实“七个绝不允许”和严明“浙江法院五条纪律”作为“队伍建设年”活动的核心内容。夏宝龙书记在全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座谈会上提出的“七个绝不允许”和省高院陈国猛院长在动员大会上提出的“浙江法院五条纪律”,为全省法院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对于加强我院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法院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践性,是“队伍建设年”活动的核心内容,全院干警必须严格遵守。四是坚持责任意识,扎实开展活动,切实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此次全省法院系统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的目的就是要贯彻中央、省委要求,全面查找法院队伍在大局意识、能力作风、廉政建设、遵规守纪、担当精神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我们应坚持把查摆短板、切实整改、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活动始终,通过一年的活动,切实强化法院和干警的政治意识、司法能力、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宗旨意识、改革意识和班子建设。 对于开展好此项活动,陈院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上下衔接,防止上紧下松。每一位干警职工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摒弃、克服“与己无关”的思想和“高高挂起”的态度,防止活动落实不到位。二是善始善终,防止前紧后松。“事贵善始,尤当善终”。这次活动将开展一年,开始大家可能还绷得很紧,但越往后,大家可能就会放松警惕,所以只有一环接着一环抓,才能善始善终。三是工学结合,防止“两张皮”。审判执行工作依旧任务繁重,而“队伍建设年”活动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要求也很高,需妥善处理好审判执行等日常工作与“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关系,确保活动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四是突出重点,坚持以上率下。院党组和中层以上干部要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各项要求融入法院工作中去,带头学习理论,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落实,带头推进制度建设,以身作则、当好标杆、作好表率。绝不允许停留在口头整改、纸上整改,更不允许做“假动作”、“打假球”,欺骗组织和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