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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手记:两难
时间:2014-04-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自入伍警队之后,我很少涉足执行工作,在执行局人手不够时偶尔也参与他们的执行。只是前不久随执行局的干警执行一起赔偿案件,整个过程并不复杂,时间也不长。但执行内容值得自己回味、思索。

那是2014年农历除夕前的一天,早上刚上班不久,执行局的叶局打来电话请求警队派员赴云峰街道刘坞村协助执行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云峰”这个地名,对我来说耳熟能详并不陌生,那是我曾经工作生活过三年多时间的地方,而刘坞村(村规模调整后该村称“银都村”)则是我县小有名气的“千年银都”农家乐所在地。那天我刚好可以抽出点时间,便欣然一同前往协助执行。

天气很好,艳阳高照。但隆冬的早晨仍让人感觉寒气逼人,停在露天的汽车背上被厚厚的银白色的霜覆盖包裹着,有些小水塘已经结起了薄冰,不禁使人有些瑟瑟发抖。好在现今的交通发达,村村通的康庄公路四通八达,驱车便可以直达执行地点。执法条件近些年也得到了飞速发展,先进的交通工具,更使执行工作如虎添翼。这不仅使我想起二十多年前踏着脚踏车或步行下乡办案的艰苦条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真可谓今非夕比,由衷的感叹祖国日新月异的变化。

坐进执行局小袁开的031号警车,车内开着空调,习习的暖风微微吹来,顿感周身暖暖的,一扫先前的寒意。车上我有意地了解起今天执行的标的和执行内容,据执行员张警官的介绍,这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标的18万元。被执行人刘某某年纪大,张警官已多次上门执行,均因刘某某无力偿款而无果。此前几天,张警官再次传唤刘某某到法院执行,但刘某某拒不执行的态度依然坚决,宁肯“坐牢”也不愿交执行款,更无近亲属出面打圆场,大有一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显现无疑。无奈,依法律程序给于刘某某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而拘留刘某某并不是我们所要追求的结果,也不是法院判决的本意,案件执行一时陷入了僵局。

张警官继续讲述着该案发生的前因后果,原来老刘与小刘系舅甥关系,且均为云峰街道刘坞村人,因为同村,所以平时联系较多,关系也较好。

镜头回放至2013年7月14日上午,那天舅舅老刘经过外甥小刘家门口的时候,告诉其自家后山上有野猪,两人商量好晚上去电野猪。当天晚上20时左右,两人携带小刘从网上淘来的“电猫”来到这座土名为“岱连”的山上。老刘很快就架设好电网,只待接好电就可坐等“野猪”了。

“电猫”由一个电瓶、高压机,还有一个大木箱子组成。由于小刘懂接电,便由他负责接电线,老刘则在一旁照明。电线接好后,“电猫”发生了故障不能正常使用,小刘又把电线从高压机上拆了重装一遍。为了排除故障,小刘打开高压机的外壳,用老虎钳去剪开关时,突然一股巨大的电流将小刘击倒,在一旁负责照明的老刘也仰天倒地。等老刘爬起后,发现小刘整个人蜷曲着躺在草丛里,任凭他怎么呼叫也没有反应。这可吓坏了老刘,急忙跑到山下呼救,待众人将小刘背下山120急救车赶到时,一个年轻的生命已悄然离去。 此后死者小刘家属一纸诉状将老刘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近80万。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被告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18万元,双方均未上诉。

从县城到执行所在村行车时间并不长,只需三十分钟左右时间,很快就到了。我暗自估摸着此次执行的各个细节,心里充满着期待,期待着我们此次执行有所收获。

下得车来,受害人妻子(即申请执行人),一个瘦小而脸带悲伤的女人和一个在校读书尚显幼稚的儿子已经在此等候,尽管她们丧夫丧父时间已过去半年多,但在她们的脸上仍镌刻着一时难以抹去的伤感。

我们顺着她们的指点的方向,穿过公路边一条三米多宽十米多长的小路来到了被执行人的家,房屋座西南朝东北,分内外两个大门,外大门建有土木瓦片结构的门顶,因年久失修显得陈旧不堪,四周是围墙,外大门往里是个空坛,约三、四十平方米。进入空坛内环视四周,空坛里非常零乱,农具,生活用具摆放的杂乱无章,地上太多的垃圾使人难以下脚,空坛正前方是二层砖瓦结构的正屋,中堂边上是左右厢房,正屋右边是厨房,左边是杂间。这是一座典型的江南民居,家中也没有发现一件象样的可供执行的物件。仅从其斑驳的墙体却承载着该屋已有相当的历史,不存在更多的经济价值,还是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所,看来执行不动产也不现实,我寻思着这样一个问题。

突然,眼前的一个老妇引起了我的注意,她大约七十左右岁数,头发花白杂乱,乱发中夹杂着少许草屑显得十分刺眼,我猜想一定是早晨起来未洗漱;满脸的皱纹又粗又深,记录着生活的艰辛和不易。她佝偻着身体倦曲在内大门外右边的竹椅上,脚前放着用破脸盆做的木炭取暖盆,大概是长时间未加木炭的缘故,已无暖可取,由于天气寒冷,加上木讷的表情,让人看了之后很是心酸。她是谁?一个巨大的问号在我的脑海里盘旋。经了解得知,她是受害人母亲,而她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原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已有一段时间,眼看年关将至仍未得到分文执行款,为迫使被执行人履行给付赔偿款义务,无奈采取了由老太太进驻到被执行人家中,吃喝拉撒全在被执行人家中,见什么拿什么,烧什么吃什么,将本身脏乱的房子搞得更加破烂不堪、乌烟瘴气,加之被执行人刘某某尚在司法拘留期间,其亲属也避而远之,任由这老太太一个人在其家中住着、吃着、用着,双方矛盾日益加深,搞不好还会向不测的方向发展。

“你一个人住这里头吗?”我不禁问了一句。老人只是点,没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你晚上住那里?”她用手指了一下正房的中堂。

我顺着她所指的方向望去,只见正房的中堂内有一张床,与其说是床,到不如说是条凳架木板的稻草堆,稻草堆摊着床单,皱皱吧吧,由于床单小的缘故,不能完全将稻草覆盖包裹,露出参差不齐稀稀落落的稻草,平整的木板挡不住稻草屑和稻草掉落,弄得满地都是草稻,一片狼藉。更令我感到吃惊的是老太太是如何在四面通风的房内过夜的呢!

我从心底里诅咒其媳妇的狠心,将这么大年纪的老人拿来做挡箭牌,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苦受煎熬,于心何忍焉?或许孤儿寡母对此也是无奈之举吧。此时,我才感觉到该案件的执行难度,远比我想象中复杂的多,难度也增加了N倍。

尽管如此,我又隐约地同情起被执行人方的处境,当初要不是被害人约其上山电野猪,就不会有今天的结果,也无需支付对他来说是天文数字的赔偿款,可以过着虽然清贫,但也安逸的生活,可是世间没有假如和如果。处理民事纠纷就是这样,好让人左右为难。因此,要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完美结局是多么的不容易啊!

言归正传,在来之前申请执行人向我们提供了可执行财产的部分线索,即被执行人家养有两头猪可供执行。一行人在厨房边的一间猪圈内的确发现了两头大肥猪,这就是今天我们需要执行的,也是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只是,被执行人家中空无一人,联系村干部又遭推诿拒绝。你想啊,村干部天天与双方生活在一个村子里,低头不见抬头见,对双方谁也不敢得罪。况且,选举村干部还需要广大的村民参与呢,于是拒绝到场作证就显而易见了,这个社会太现实了,自认为可以理解吧。于是,我们又联系了辖区派出所,希望他们能够派员到场见证执行过程,邝所长倒是个爽快人,满口答应尽快派员抵现场,还说如果不是在街道开会他定会亲自前来,我们十分感激公安老大哥顶力支持,也使我深切体会到:法院执行不是孤军作战,我们并不孤单。

不一会,邝所长指派的派出所教导员和另外一名干警到达现场,申请执行人叫来的收购生猪的屠宰工也“突……突……突……”地开着小四轮赶到现场,一切准备就绪。

我们一群人直奔猪圈赶猪,被执行人的猪圈采用的是封闭管理,唯一的通道就是一个门,打开锁扣后,猪圈门就是推不开,好像被里面的门栓栓住了一样。原来猪圈门被猪屁股顶死了,呵!连猪也给我们开起了国际玩笑,或是它有了什么感应,我们不得而知,费了好大的劲才好不容易将门推开,你说这猪也真是的,来了这么一招,惹得我们大家哭笑不得。

这时,两头猪见我们一帮生人在驱赶它,不知发生了什么,顿时乱作一团,吓得左逃右窜,嗷嗷乱叫,我们一帮人左推右挡,好不容易将它们赶入空坛上,关好四周房门,申请执行人找来几个帮手,七手八脚将猪摁倒在地,收购生猪的屠宰工手脚麻利地把猪的四只脚捆了个结实,由两个壮小伙抬起,用最原始的杆称称好重量,156公斤,呵,这家伙在没有被称重之前,在场的人包括屠宰工谁也没想到这头猪有这么重,我们也对被执行人的养猪技术赞叹不已,一年时间就能把猪养的那么大。我们将悉数收取的售猪款2500多元交给了申请执行人,写了收条附卷,并对本次整个执行过程作了录像的证据固定,做好执行笔录,各方和见证人在笔录上签字画押。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新年将至,留下另一头猪给被执行人过年。本次实际执行告一段落。派出所教导员和另外一名干警因辖区某村发生了盗窃案急需处警,他们匆匆告辞离去。

忽然,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出现在了执行现场,原来她是被执行人的女儿,我们也感到纳闷,刚才怎么没见她的人影,现在又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莫非有所企图,好在我们多虑了,她的到来并没有对我们的执行提出更多的非议,只是对猪的售价小有不满,经我们解释后也没有提更多的意见,默不作声站到路边去了,也许是区区几千元钱与18万元的执行款根本无法对等的缘故吧。

接着,我们开始做起了申请执行人方老太太的思想工作,要求她立刻搬离被执行人住所,以免双方矛盾加剧,产生新的纠纷。在我们苦口婆心的劝说下,老太太终于同意搬离被执行人家,孙儿到正屋中堂卷起老人的铺盖圈用电瓶车驮回了家,老人也在其儿媳妇的搀扶下步履蹒跚地离开了被执行人家……                                

我们久久地目送着老人渐渐远去那佝偻的背影,思绪万千,我们不知道明天会怎样?但我可以肯定地说:明天会更美好。同时,我衷心地祈祷人间悲剧不再发生。

通过这次执行行动,我由衷地感叹:“执行难”对法院系统来说并不是新鲜事,尽管全体执行人多年来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上级法院在执行工作上也出台了不少规范性文件,执行的氛围较前些年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局面仍然不容乐观,有所不同的是,不同的诉讼标的,不同的执行地点,不同的当事人,当然还有相同的当事人,多数为同一当事人的系列案。执行人整年马不停蹄地奔波在街道乡村,搜寻着被执行人的蜘蛛马迹,形容他们疲于奔命一点也不假,年复一年,其辛苦自不当提。每当案件顺利执结,在返回的路上,定会感觉到一丝丝的快感,心灵上多少会产生一些慰藉和成就感。也许执行人的价值就在于此吧。然而,遇到更多的是不理解的当事人,或他们的亲属,更或是所在地的乡村干部,他们无端的猜疑、诅咒,甚至恶语相向,侮辱人格的谩骂充彻于耳,好像是我们上辈子欠他们多少银子似的。冤枉、委屈、憋屈,一种无名之火油然而生,此时此刻才深刻地体会到什么是忍辱负重,好在我们已经习惯了各种当事人不同的情感发泄。

执行难变得执行不难,这是我们法院执行人追求的终级目标。

生活还将继续,执行还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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