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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答辩状
时间:2012-02-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民事答辩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被告(或被上诉人),收到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后,在法定期限内,针对原告(或上诉人)在诉讼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进行回答和辩驳时使用的文书。

[文书样式]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

因           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    份。

                                答辩人: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2.提出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会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3.在起诉状尾部,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要填写准确。

4.书写法律文书要字迹工整,尽量简明扼要,请用墨水笔书写或打印,一律使用A4纸。(纸张的左侧应溜出2.5厘米装订线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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