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答辩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被告(或被上诉人),收到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后,在法定期限内,针对原告(或上诉人)在诉讼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进行回答和辩驳时使用的文书。 [文书样式]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 因 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 份。 答辩人: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2.提出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会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3.在起诉状尾部,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要填写准确。 4.书写法律文书要字迹工整,尽量简明扼要,请用墨水笔书写或打印,一律使用A4纸。(纸张的左侧应溜出2.5厘米装订线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