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民法院审查起诉状后不受理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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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2-2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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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后,应当根据本法关于受案范围、起诉条件、起诉期间等规定进行审查,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如果基本上符合受理条件,只是某个项目不清楚、不符合要求或者有其他欠缺的,应当告知原告予以补正。如果原告能够在指定期限内补正,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受理。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原告逾期又不补正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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