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院概况
诉讼指南
审判流程
执行公开
司法统计
在线监督
裁判文书
新闻中心
审判保障
欢迎访问遂昌县人民法院网站!
今天是:
法院简介
部门及职能
人员信息
管辖范围
热线电话
法院地址
来院地图
司法公开指南
诉讼常识
诉讼文本格式
诉讼费用
诉讼流程
综合公告
送达公告
听证公告
司法文件
庭审(录)直播
社会中介机构名册
开庭公告
诉讼案件信息查询
执行指南
司法拍卖公告
终本案件信息公开
拒执制裁信息公开
执行惩戒
执行曝光
执行规范性文件
工作报告
统计数据
专题分析
举报投诉
信访投诉
廉政之窗
廉政制度
律师投诉
文书公开规定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主要信息
图片新闻
执行动态
法官风采
新闻发布会
公众开放日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遂昌法院
>
诉讼指南
>
诉讼常识
>
行政诉讼
>
管辖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
时间:2012-02-2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可以防止有管辖权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在受理行政案件时互相推诿或者互争管辖权,从而保护原告及时行使诉讼权利。
0
【
打印此文
】 【
关闭窗口
】
下一篇:
两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上一篇: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应当怎么办?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主办:遂昌县人民法院 地址: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平昌路279号 电话:0578-8180826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578-8180567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