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管辖是怎么确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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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2-2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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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转移分别作了规定,原告主要依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确定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级别管辖是划分哪一级人民法院审理哪一类第一审行政案件,划分级别管辖的标准主要是依据案件的性质,重大、复杂的程度。 地域管辖是确定第一审行政案件在同级人民法院中,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地域管辖主要考虑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来确定。例如涉及到不动产的行政案件,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这样有利于判决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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