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财产无主案件适用什么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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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2-2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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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后,应当进行认真的审查核实,如果查明是有主的,应当作出驳回申请人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通知所有人认领财产。财产所有人确实查不清的,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如果公告期间有人主张权利的,也应当作出驳回申请人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如果公告一年期满财产无人认领,应当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并根据不同情况,将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财产被他人占有的,占有人应当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将财产交给国家或者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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