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遂昌法院 > 诉讼指南 > 诉讼常识 > 民事诉讼 > 审判监督程序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可以申请再审吗?
时间:2012-02-2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因为,离婚案件涉及人的身份关系,此类案件判决一经生效,就可能有新的法律关系产生,例如,离婚一方当事人再婚,产生了新的婚姻关系,另一方当事人认为离婚判决存在错误,要求再审。对这种情况,即使再审,在事实上也不可能恢复过去的婚姻关系。所以,民事诉讼法规定,对离婚判决,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0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用调解解决的案件,是否还可以申请再审?
上一篇: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的多长时间内可以申请再审?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主办:遂昌县人民法院 地址: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平昌路279号 电话:0578-8180826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578-8180567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