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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法院2015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6-04-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遂昌县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文件(17

 

 

 

遂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34在遂昌县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遂昌县人民法院院长 陈有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法治遂昌、“五美遂昌”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受理各类案件5950件(含旧存192件,下同),结案5743件,同比上升35.0%37.2%。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08件,较上年增长66件,一审息诉服判率96.8%,与上年基本持平,二审改判发回率7.3%,同比下降2.1%,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保持在全市法院前列,连续第七年获得全市基层法院综合工作考核一等奖。

 

一、坚持公正高效履职,维护公平与正义

 

刑事审判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切实防范冤假错案。共受理刑事案件220件,审结213件,判处罪犯319人,与上年度基本持平。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危害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4757人,有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2349人,审结了最高院指定管辖的涉台非法经营案件,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赌博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53120人,不断净化社会风气。从严惩处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33人,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宽严相济,对144名尚属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等具有从轻情节的依法判处非监禁刑。保障刑事被告人的诉讼权益,落实被告人不穿囚服出庭,并为经济困难且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9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

 

民商事审判坚持定纷止争与辨法析理并重,妥善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共受理民商事纠纷3829件,审结3735件,同比上升36.5%39.9%解决诉讼争议标的7.6亿元。维护重信守诺的市场交易规则,审结买卖、借贷、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1570件。重视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345件。兼顾劳动者权益保障与促进企业发展,审结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等劳动争议纠纷案件68件。加强释法明理,促成当事人自愿、理性达成调解,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70.5%,民商事案件调解自动履行率为69.5%

 

行政审判坚持监督促进与协调化解并重,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严格把握合法性原则,认真审查非诉行政案件27件,全部裁定准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174万元。帮助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零陈述”工作机制,从固定证据、适用法律及文书制作等方面向计生等相关部门提出建议,提高依法行政的效率。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府院联席会议、专题培训、法律咨询等方式,帮助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向县政府发送的《深化“法治遂昌”建设报告》,受到县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执行工作坚持创新思路与加大力度并重,强化胜诉当事人权益保障。共受理执行案件1865件,执结1763件,同比增长43.2%43.6%,实际执行率34.9%,到位执行款7550万元。以开展执行“一性两化”推进年活动为契机,加大对被执行人和财产的查控力度,建立24小时执行备勤制度、公安机关协查机制和执行举报奖励机制,完善执行会诊工作制度,切实提升执行质效。强化穷尽执行措施意识,深化网上“点对点”查控系统功能,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房地产等信息12108次,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1496次,网上布控244人,采取司法拘留75人。加大老赖曝光力度,借助平昌广场LED大屏幕、《钱瓯遂昌》、丽水电视台《执行直通车》栏目等方式,将95人次的“老赖”信息予以曝光,使其在置产置业、乘飞机、坐高铁等方面处处受限、寸步难行,现已促使部分被执行人自动履行。

 

二、积极服务中心工作,彰显责任与担当

 

依法保障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对涉及“城市更新”、“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项目的各类案件,努力把握好裁判尺度和裁判时机,如办理原造纸厂宿舍13户承租户房屋腾空系列案件,争取多方支持联动,逐案攻坚化解,年内顺利腾空,该项工作得到市、县领导的批示肯定。依法审结城镇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房屋拆迁、土地征迁补偿等系列案件,稳妥调处旅游开发过程中涉及的山林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既保障了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又维护了民生权益。

 

努力优化金融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对涉困企业的差异化处置。审查遂昌华通汽运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等破产案件5件,受理2件,有效阻断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扩散。通过司法程序化解银行不良资产3.4亿元,一批可淘汰的“僵尸企业”退出市场,为实现“腾笼换鸟”、兼并重组、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利条件。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不良资产金融贷款处置专项活动,化解了一批金融债权陈案,清收率为52.5%,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建议金融机构在现有的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业务中,办理正式的抵押贷款登记,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对一名寻衅滋事的闹访人员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依法处置无理缠访闹访行为。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与县法制办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行政调解与诉讼对接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行政调解效能;会同司法、公安等部门成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联合调解中心,就地、就近办理交通事故纠纷217件。大力开展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所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10条,审判白皮书2份,均得到积极反馈与落实延伸了审判活动对优化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影响力。

 

三、始终牢记为民宗旨,践行利民与护民

 

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快集导诉、立案、收费、答疑等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立案提供便利。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敞开大门,立案登记3586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9%,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坚持法院中层干部导诉制度,联合县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会同律师事务所建立律师派驻机制,为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立案咨询和诉讼引导服务。继续推行立案调查令制度,共签发调查令1300余份,有效解决当事人和律师调取证据面临的实际困难。推行网上案款缴退费系统,1464件案件当事人在家收到法院诉讼费退费,切实为当事人减少诉累。

 

推进“互联网+审判”改革。推动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对接“赶街”电商平台,全程网上审结全国首例农村电商纠纷。推广运用“律师服务平台”,为律师和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阅卷等一系列诉讼服务。完成历年在库档案的电子扫描,运用电子诉讼档案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异地就近查阅案件。推进庭审记录改革,以录音录像代替书记员作庭审笔录,审理各类案件414件,有效提升庭审效率。运用“浙江法务通”等即时通讯平台,有效集成业绩档案、办案助手、安全管理等22个应用系统,实现全省三级法院互联互通。

 

加大弱势群体保护力度。完善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开展岁末年初的农民工讨薪维权专项活动,执结案件112件,发放劳动报酬182万元。努力提高司法救助力度,在去年与县残联建立司法救助金的基础上,今年又与县慈善总会联合制定出台了《遂昌县慈善司法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各类涉法涉诉信访等案件中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进行专项救助,共向18名符合特定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1万元。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32.1万余元。

 

四、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强化公信与权威

 

深化阳光司法建设。以群众需求为着眼点,继续做好法院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的改版升级与更新维护,并添置更新庭审相关设备,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在全市法院率先整理汇编《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手册随案发放给当事人,进一步保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定期对案件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检查、通报,确保案件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加大司法网拍宣传力度,在本地媒体、银行大厅、住宅小区等刊登拍卖信息,全年网拍物品91件,成交42件,成交总价为5088万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68万元。在省高院委托社科院开展的2015年度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测评中,继续保持了“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称号。

 

建立陪审员随机抽选机制。扎实推进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改革试点工作,自主研发了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管理软件,将人民陪审员进行编号随机抽取,共选取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431536人次,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为100%,确保了陪审工作公开透明。组织全体人民陪审员就业务技能知识、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进行集中辅导讲解,编制下发《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订阅了《人民法院报》、《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读本》等系列学习资料,强化人民陪审员的业务水平。建立完善陪审员职务免除退出机制,报经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免去人民陪审员职务1人。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严格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试行)》,于每月10日前主动报告法院事项;完善涉人大代表案件监督协调机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涉人大代表案件信息;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深化司法监督活动,整改报告在县人大常委会上测评获得100%的满意度。不断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继续落实《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联系乡镇(街道)制度》和《法官定向联络县级人大代表制度》,制作人大代表联络专刊,使人大代表联系制度化、常态化。继续开展庭审观摩,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旁听庭审6批次150余人。加大法制宣传,制作《走进执行》普法课件,开展“廉洁从政、当好公仆”、“远离毒品”等主题公众开放日与法制宣传活动23次,接受群众咨询近500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努力扩大全媒体环境下法治先行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确保规范与廉洁

 

不断细化审务管理。推行审判精细化管理,继续完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建设,从案件立案到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留痕、动态监督;注重对质效数据分析研判,做到每月一通报,每季一分析,便于了解掌握工作进度,作出科学决策。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7.2%,位列全省第4位。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制定下发审判流程信息录入操作流程,制作法律文书实务手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增强干警执法规范意识。注重案件质量评查,通过日常案卷评查、庭审规范抽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并通报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倒逼严格依法办案。组织开展优秀法律文书、优秀案例等评比活动,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不断强化作风建设。以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搭建“机关党建+司法为民”模式,创建全市法院首个社区党员服务基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进以党建促队建改作风工作机制,通过党组书记带头讲、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等形式持续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开展廉洁司法和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改活动,自主研发在线考试系统,组织干警完成《浙江法官业外行为指引》、党纪、党规等知识测试,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强化院领导值周巡查制度,共开展巡查40余次,编发巡查通报5期,实现队伍“零违纪”目标。

 

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文体竞赛活动,营造创先争优氛围,共有24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县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重视新审判大楼建设,严抓施工质量,控制工程造价,目前整个工程已基本完工,今年上半年可投入使用。加大信息化投入,不断提高办公现代化水平,在新审判大楼配备了13个高清数字法庭、数字审委会、标准化机房和执行指挥中心。积极开展司法警察技能训练,完善法警执勤制度,配齐配强警用装备,加强安检和庭审保卫工作,全年未出现安全事故。

 

各位代表,县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对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法院工作的监督、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有待补齐: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愈发凸显。2015年我院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法官工作“白+黑”、“5+2”已成常态,承受着身体与心理的双重压力,目前有效的改善措施不足,法官职业保障机制尚待健全。二是干警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有待提升。有的法官大局意识不强,业务工作不够规范,司法作风不够扎实,极少数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尚有差距。三司法环境仍有待改善。有的当事人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不遵守法庭秩序,威胁法官及其亲属,利用网络炒作个案,虚假诉讼、逃避执行等不诚信行为时有发生。近年来遂昌涉企案件纠纷增多,在执行企业债务时,既要考虑企业的生存,又要考虑如何保护民工和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院面临两难的境地。对此,我院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司法体制改革试点部署之年。县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县委决策部署,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为加快“五美遂昌”建设、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目标任务,将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依法严格公正司法再求实效。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正确履行审判职责,发挥好司法公正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引领作用。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九),依法惩治各类犯罪,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注重涉案民生保障,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平等保护不同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严格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强化司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深化执行联动机制构建,努力提高执行效率,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二是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再显担当。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调查研究,主动建言献策,努力发挥好司法服务和保障作用。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依法严惩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守护青山绿水。探索执破结合新机制,全面推进破产案件简易审,积极促成没有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持续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助推我县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参与深化法治遂昌建设,完善矛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G20峰会在我省举行,县法院将切实维护好峰会期间的社会大局稳定,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万无一失。

 

三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再出新招。坚持群众路线,强化为民意识,努力减轻群众诉累。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推广运用“律师服务平台”和“电子商务网上法庭”,为律师和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阅卷、网上开庭等一系列诉讼服务。强化诉前引导、诉中释明、判后答疑等告知解释工作,确保诉讼活动的专业性、规范化与群众的诉讼能力相适应。拓展司法服务职能,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巡回审判、送法普法、指导调解等工作,有效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四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再创新意。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争取各方支持,借鉴先行试点经验,结合遂昌实际,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加强对干警的思想引导、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工作,坚定改革决心和信心。稳妥推进庭审记录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法官员额制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等基础性改革。在法律框架内,遵循司法规律,以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勇于实践,适应改革新常态。

 

五是打造素质过硬队伍再展新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和“学、守、讲”主题教育活动成果,精心组织“两学一做”和“队伍建设年”活动,增强大局意识、公正意识、担当意识和看齐意识,着力提升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履职能力。扎实开展“执行力锻造2.0行动”,狠抓作风建设,坚决执行“七个绝不允许”及“浙江法院五条纪律”,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扎实的法院队伍。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拓展接受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改进法院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我县加快建设“五美遂昌”,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一: 

 

 

 

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见报告第2页第12行)根据我省公、检、法、司四家联合印发的《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若干规定》,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依照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建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

 

2一性两化(见报告第3页数第11行):突出执行强制性,强力推进信息化,大力加强规范化。“一性两化”是对当前破解“执行难”整体思路的高度概括。

 

3执行备勤制度(见报告第3页第12行)执行110指挥中心与公安机关衔接,主要内容是设立备勤小组、备勤电话、备勤车辆,实行全天候备勤,负责处置夜间和节假日的紧急事项,确保公安协助控人机制落到实处。

 

4僵尸企业(见报告第4页第11行)已停业或基本停业的企业,没有依法优胜劣汰退出市场,导致了要素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5诉讼服务中心(见报告第5页第4行):依托原有的立案大厅,优化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前调解、查询咨询、诉讼收费等窗口服务,配备电子触摸屏、叫号系统等,为诉讼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6立案调查令(见报告第5页第10行):当事人在民事诉讼立案审查阶段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人民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代理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由其向有关单位收集所需证据的法律文书。

 

7互联网+审判(见报告第5页倒数第10行)互联网与法院传统审判执行的整合,即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促进互联网与法院传统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方便百姓诉讼,确保司法公信。

 

8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见报告第5页倒数第10行)是浙江法院“互联网+审判”的一项创新举措,网上法庭自动提取电子商务平台的当事人身份信息、网上交易过程及各类表单数据,并利用第三方的技术平台,对全部数据进行固定,法院在线完成送达和开庭。

 

9律师服务平台(见报告第5页倒数第8行):包含“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阅卷、网上沟通、网上开庭、网上查询、网上辅助”等7大类31项服务功能,为律师在线阅卷、查看庭审录像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10七个绝不允许(见报告第12页第2行):省委书记夏宝龙在全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座谈会上对政法干部队伍提出,绝不允许不讲政治、不顾大局;绝不允许出现冤假错案、损害公平正义;绝不允许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绝不允许违反八项规定、“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不允许漠视人民利益、违背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原则;绝不允许拖改革后腿、当改革绊脚石。

 

11浙江法院五条纪律(见报告第12页第3行):省高院院长陈国猛在全省法院廉洁司法教育暨“队伍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对全体法院干警提出,严禁冷硬横推;严禁说情泄密;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徇私枉法;严禁姑息纵容。

 

 

 

 

 

 

 

 

 

 

 

 

 

 

 

 

 

 

 

 

 

 

 

 

 

附件二:

 

 

 

2012年―2015年县法院审执收结案情况

 

 

 

 

 

 

 

 

 

 

 

 

 

 

 

 

 

 

 

 

2015年县法院审执结案件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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